其實也不用限定一戶、兩戶~持有愈多課愈多, 和所得稅一樣採累進的方式就好了~例如第一間課1.2%,第二間課 3.6%,第四間課 6%,第五間課 8.4%,依此類推,持有愈多,持有成本愈大,這樣會有用吧?不過政府一向是打房打假的~這種事不可能做的啦~
直接學對岸推限購令才打的到房吧 保證房市一下趴到地板加那一點點的稅是要打個毛 跟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借打房之名 行加稅之實 到最後錢又落入不良政客口袋美建設之名 層層發包剝削 蓋一堆蚊子館和豆腐渣工程高官們自己滿手地產,又怕得罪財團拿不到政治獻金只能裝腔作勢騙騙選票
很多問題本來就要多多討論感覺就是有錢人一直在買賣買賣的炒房,房子價位一直的漲不停。房子是要住的,卻被用來炒作賺錢,導致很多想買房子住的人都買不起,會規定要夫妻只能一戶感覺上是想要阻止房子被炒作但是還是沒用吧...高房價真的想買房子的還是買不起啊除非真的有效地打壓房地產,讓房價炒作利益沒這麼明顯還有風險與稅金的增加ellon wrote:那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恕刪)
從馬先生領政以來,所有政策都是在幫財團建商,一直在打壓一般百姓,不管是補充保費到現在皆如此,像補充保費,像某位大炮先生一年二十幾億的股利也是只繳一千萬的二趴,現在打房只會讓房價愈來愈高,請這些學者來當官就是百姓的悲哀啦。如果最後是如此規定,那就是要大家先辦離婚,高興的話再辦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