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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小弟最近跟女友買房子,結果卻被房仲業者提告


全帶么 wrote:
這種一面倒只說自己沒...(恕刪)


老實說,網路言論,看看就好,通常3分真7分假....



但....仲介,良心道德,聯想不太起來.
全帶么 wrote:

這種一面倒只說自己沒錯 很倒楣的文章看看就好

通常人都會只敘述對自己有利的尋求別人支持

然後自己幹了甚麼狗屁倒灶的事都不說

我個人感覺是 叫仲介帶看 又有認事代書

然後發現奢侈稅快過了 就叫代書嚇屋主

事後在回頭找屋主買 交屋日押後

然後被仲介抓包

再上來討秀秀

為啥呢


因為

你又認識代書 又有熟識的仲介朋友

然後去找別人買沒成 最後又讓自己人仲介成交

你就是投資客瑪 講那麼多

一口仁義道德

做些奇奇怪怪的事被告剛好...(恕刪)


這區剛好兩年前也有一位一面倒說自己沒錯,很倒楣的文章
當時也很多房仲擁護軍出來酸言酸語...
民事一二審敗訴付給房仲54萬讓房仲冒大泡吃大餐辦旅遊
但告刑事後房仲做的所有奇奇怪怪的事全部都被掀出來無所遁形
檢察官查出原來買方是房仲的老婆,搞了一堆事,就是要坑54萬的服務費...

對於房仲,我怕怕,看過太多太多被房仲坑殺的案例
有幾個人有那條命及精力跟房仲惡鬥,
絕大多數聽到要上法院都自認倒楣送錢給房仲求和解
房仲也深知這一點,不聽話就拿提告跟法庭來嚇人....
因為房仲的合約都經過設計,簽下去你就輸80%了
最好跟房仲要求簽內政部版本的,坑可能會少一點
不過內政部版本的,房仲可能不會想跟你簽...............


lily3682 wrote:
不過內政部版本的,房仲可能不會想跟你簽..................(恕刪)


大多數的房仲都說簽專任約,公司才會花錢廣告行銷更加積極努力賣房子。
其實應該改成簽專任約,公司才會花錢請律師更加積極努力告上法院賺佣金。
房仲不會花錢在買賣雙方身上,他們寧願把錢花在員工身上,告上法院時屋主看到公司的人那麼多才會怕,不然房仲很膽小的,連住哪裡都不敢讓人知道,自己一個人也不敢騙法官。
而現在很多一般約也有違約陷阱,房仲不會刻意告知但簽約過程要小心被錄音,房仲會說屋主還有說過甚麼甚麼之類的...
對於視買賣雙方為敵人,連1塊2塊也要污,比乞丐還不如的房仲,敢簽約嗎?
被污過的人忍耐力真的要很大,要不是我及時發現證據,可能會選另一種方式回報,士可殺不可辱,如被人看不起,那一輩子就只能是這樣,永遠被欺負到死了,你應該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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