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販售金額沒錯吧??我也不大記得~有錯請指正)
德國買賣房屋,我聽到的是說如果購買與賣出在"10年"內的話,
要從販售金額中抽取將近"50%"的稅金
就是說你在德國買了房子,10年以內脫手,假設賣了30萬歐元好了,你只拿到一半,也就是大約 15萬歐
你說如果這樣你買了房子還會想賣嗎??
雖然說房價的漲跌有一系列的關係跟原因
不過我想這樣至少會讓投機客停止哄抬房價~
我在德國念書中免學費, 雜費一個學期大概1萬左右,包含了半年的學期車票
憑此車票可以在北萊茵州內坐普通鐵路運輸下的大眾運輸工具都不用錢
(北萊茵州跟台灣差不多大,可以google NRW)
相當於在全台灣坐莒光號以下的火車以及捷運跟公車都不用錢半年
學生的福利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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