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na wrote:台灣這點很奇怪買房子...(恕刪) 不然你說誰買單?公設是誰用?總統?立法院長?市長?財政部長?你用,政府買單?有這種好事?問題在公設有無照實給你是否照實列明在你的名下如果照實列明那剩下的就是價格你買不買帳罷了還有其它問題嗎?你看過沒公設的房子嗎?最老的公寓也有公設:樓梯不要跟我提透天厝那是全屬一人的沒有「公」的問題怎會扯誰買單的問題呢?邏輯有無錯亂呀!這麼簡單的事還會無法分辨嗎?台灣真是鬼島呀!
亮哥+ wrote:你應該沒看懂我說的吧?含公設40坪,表示實坪只有約26坪,如果採用實坪計價,26*13=338萬,約等於40*8=320也就是每坪單價要調13萬才能達到相同獲利目標.每坪漲8萬可能還會有買家考慮每坪漲13萬應該是多半不會考慮了.所以公設計價有利於漲價心理的稀釋效果,有利單價炒作. 大大數學不錯喔。這也是我支持讓房價的計算方式跟國際接軌的主因。目前的計價方式很明顯的掩蓋了高房價的真相。
yrna wrote:如果地權是屬於政府的買家負責建物的部分就沒有誰買單的問題前面有位大大說到法拍的問題如果地權屬於政府建物被法拍法拍後建物歸屬新買家這樣應該還算合理吧.(恕刪) 「台灣這點很奇怪買房子有公共設施但這要買家買單買家買了卻不可以圍起來自己用但是買家不是所有權人嗎?如果政府規定公設比卻要買家買單似乎是在圖利建商還是我認知錯誤了」你是要扯別的問題來離題嗎?你原PO那一個字、那一行提法拍了?你原po那一個字、那一行提「如果地權是屬於政府的、買家負責建物的部分」了你連基本的提問題的能力都沒有甭論邏輯能力了
yrna wrote:如果地權是屬於政府的買家負責建物的部分就沒有誰買單的問題前面有位大大說到法拍的問題如果地權屬於政府建物被法拍法拍後建物歸屬新買家這樣應該還算合理吧 如果真的有興趣~或許大大改天有空可以去上一下不動產相關的課程,裡面有介紹基礎民法 物權 的部分。您這樣寫,地權是什麼權要講清楚。根據前面的討論,我想您應該是指所有權。台灣的土地是可以私有的,所以有非常多的土地的所有權人不是中華民國政府。您的前提條件是:全部的土地所有權都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這個條件有點難成立,除非政府向全民徵收,可是政府又沒這麼多錢。所以後面就沒什麼討論的意義了吧!
KKMANLITE wrote:北台灣的房價應該有全球前十名貴的實力了..(恕刪) google "1,000萬在全球能買多大房子?"引用自商業周刊 第1352期 1,000萬在全球能買多大房子?日內瓦(瑞士)8.50坪紐約(美國)9.12坪巴黎(法國)9.33坪東京(日本)10.63坪倫敦(英國)12.50坪香港(中國)12.11坪奧斯陸(挪威)13.70坪斯德哥爾摩(瑞典)15.03坪台北 15.73坪 <--第9名,但計入公設30幾% 和 雨遮陽台後, 前三名沒問題...甚至有些還灌了車位在裡面, 車位坪數當室內坪數計價,那就全球第一名了,一個建案, 全部住戶的公設坪數拿出來加總,很可能會是實際公設坪數的幾倍吧,公設不計入, 單算室內坪數計價,不是單單33% 灌回室內坪數這麼簡單...
公設很好阿為什麼大家都這麼反對?公設提供植栽空間 寬闊的行人空間消防逃生空間 電梯 雙樓梯空間水塔 發電機 車道 大廳 花園為什麼要如此反對這種對大眾有利益的東西?因為自私?難怪台灣街道才會這麼醜陋美國房子都大幅度退縮 種草皮 花園就算是自己得地 也不能擅自亂搞台灣人 = 全部圍起來。一整個超自私鐵窗、滿滿無數的違建 、鐵皮屋 、無數的外推 、招牌亂搞又醜、路霸、 骯髒不勘的外牆比東南亞 還醜陋的建築物 .....心醜陋 街道就醜陋 這是相應的我反而很喜歡 植栽 寬闊的人行道國外美麗的社區 絕對大量 擁有這兩樣台灣人真的很自私
nszaa wrote:照你的想法,那賣房子...(恕刪) 漲價預期心理只適用同一幣別,通常人們會換算成自己熟悉的幣別再加以比較漲價的百分比.沒有人會笨到拿台幣比韓寰時只比數字部份吧?注意,這裡講的是心理層面,實際總價當然有可能會相同的(無論公設有無列入),但漲價幅度給人的感覺卻完全不同.以建商投資客而言,最直接想到的就是我這筆買賣要賺多少錢,在相同預估獲利目標下,如果可計價的坪數變少了,表示單價漲幅要變高.單價偷偷調個10%&\(公設計入)還可以有很多包裝說詞來合理化,但如果每坪單價漲個15%-20%(只計實坪),這個說詞故事就要很動人才能引人上釣. 所以當然虛坪要多灌一些,單價會比較好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