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killer wrote:
若是自住一間稅減半,房蟲第二間稅十倍
應該可以拿到很多自住客的選票
齊頭式的平等根本不是平等。
有無考慮過繼承、換房族早年購入太小而換房、
或地點在郊區根本租不出去的房~
這些人持有房產的本意根本不是要屯房來炒,
這波飆漲是建商高定價策略,加上低利使炒客進來快進快出賺取暴利;
真的有心要長期置產或投資的人,根本是不會造成短時間內的房價哄抬的~
為滿足民粹,而齊頭式的全面去提高有2房以上的人的持有成本也是不公平的。
(例如有人早年就業買在工業區旁,後來工業區勢微而搬家,舊屋沒賣也租不出去~對他課高額持有稅是否公平?)
(至於繼承遺產的,早就繳過遺產稅了,如果他房子沒租也實在沒理由再繼續課重稅)
未來提高土地持有成本是有可能,但必定要有所配套,
最好的做法還是對短時間內買賣行為的人,課徵超高交易稅~這樣才能抑制炒作。
我認為這種鳥提案根本沒機會過,因為台灣有2間房以上的家庭,絕對不是少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