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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漲價"部分"歸公可行?

TONY-17 wrote:
john6517 wrote:
你沒有提出什麼建設性...(恕刪)


我覺得自己説得很清楚,是你不想清楚:
土地漲價歸公,是社會主義
房屋漲價歸公,是共產制

共產制度下,是人人有房屋嗎?
是申請的,優勢者得之。 不住時,要還出去。
但是這個沒落的制度,沒有討論價值。

正義大旗不是這樣舉得起來,你的位置站錯了。
或者應該說:你只是用這旗幟,在掃某些特定對象。
(恕刪)



我引用上面第31樓我曾經回答過你的(你大概太忙,沒在看)

土地漲價歸公VS房屋漲價歸公的基本差別



若是連改良物,如房屋,廠房都不能具備私有財性質,就是共產制...根本無漲價可言

這麼粗淺的原理你應該也知道,何須混淆視聽?

如果你連這個差異都不知道! 恕我不客氣說:請多看點書,再出來說這種社會正義理念


TONY-17 wrote:
我覺得自己說得很清楚,是你不想清楚:
土地漲價歸公,是社會主義
房屋漲價歸公,是共產制。

共產制度下,是人人有房屋嗎?
是申請的,優勢者得之。 不住時,要還出去。
但是這個沒落的制度,沒有討論價值。

正義大旗不是這樣舉得起來,你的位置站錯了。
或者應該說:你只是用這旗幟,在掃某些特定對象。


TONY-17 wrote:
我引用上面第31樓我曾經回答過你的(你大概太忙,沒在看)

土地漲價歸公VS房屋漲價歸公的基本差別


若是連改良物,如房屋,廠房都不能具備私有財性質,就是共產制...根本無漲價可言

恕我不客氣說:請多看點書,再出來說這種社會正義理念


好! 我們就討論一下思想層面的問題..

你說: <土地漲價歸公,是社會主義> -

我引用一段論述: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根本對立,集中體現在生產關係上:一個要維護私有制,一個要消滅私有制>

孫中山先生創建民國超過100年了.. 土增稅制度也實施半個世紀了.. 到目前台灣土地還是可以私人持有(大陸只有使用權).. 結果你告訴我原本孫中山先生主張的土地漲價歸公竟然是社會主義?? 我真是驚訝!!

你說: <房屋漲價歸公,是共產制。> -

到目前台灣房屋買賣都是私人買賣.. 我前文主張將房屋買賣獲利差額以租稅制度歸公.. 就算賣方交了高額的稅賦.. 房子都還是私人擁有.. 請你告訴我.. 這樣的制度跟"共產"有什麼關係??
john6517 wrote:
好! 我們就討論一下思想層面的問題..

你說: <土地漲價歸公,是社會主義> -

我引用一段論述: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根本對立,集中體現在生產關係上:一個要維護私有制,一個要消滅私有制>

孫中山先生創建民國超過100年了.. 土增稅制度也實施半個世紀了.. 到目前台灣土地還是可以私人持有(大陸只有使用權).. 結果你告訴我原本孫中山先生主張的土地漲價歸公竟然是社會主義?? 我真是驚訝!!

你說: <房屋漲價歸公,是共產制。> -

到目前台灣房屋買賣都是私人買賣.. 我前文主張將房屋買賣獲利差額以租稅制度歸公.. 就算賣方交了高額的稅賦.. 房子都還是私人擁有.. 請你告訴我.. 這樣的制度跟"共產"有什麼關係??(恕刪)


租稅的比率,從十一稅,到新開發的土地三一稅...
(請注意,當這些理論形成的16-18世紀,政府沒有積極公共建設)
就可以看到統治者的租稅性質,有三倍以上的差距



假設不考慮統治者的操守與能力差異
高租稅是在降低私有的比例,高則接近社會主義...但非共產制

嚴格把守土地增值的利益,是在公共建設發達的現代才有的實務
但是,像德系國家的高房地產稅,是可以扣除支出與改良投資,不是無條件的!
當然,甚麼事都沒做的投資人,會是超高稅率
接受土地增值的現實,而將之高稅率化,是社會主義的體現

民主的共產制請參照歐洲曾有的公社體系



共產制是每個人都要生產,產值齊一;國家把資源優先分配給影響大的個體 (就是政治正確的人)
這個分配包含土地與房屋---人民無權改良,也無購買力去改良!

如:漏水要申請修繕,等不下去可以不住;不住時,國家要收回
你要犧牲其他收益(糧食.實物)去交換私人的修繕服務,將來唯一不會漏水的這一戶,也不會是你的增值利益
因為根本不能買賣
這就是很基本的---無私人產權,無私人投入改良的共產觀點

你倡議的房.地都要漲價歸公,近似於此



港.台.中風行的預售制度,事實上是一種投資參與(因為有風險,與外國多半是銷售成屋或自地自建,不同)
高管理費的社區,也是廣義的地上物維護
光這二件事,就很典型
不能一概認定自然增值



我不是孫文的信徒
也不支持違背人性的共產制

我只期待遊戲規則明確
還有,不要選魔人來治國



john6517 wrote:
房地產景氣本就是一大循環.. 長期經濟發展伴隨著通膨.. 使得房地產價格長期仍是增值的.. 縱觀台灣20-30年來.. 房地產價格面值有下跌嗎??(你可以查公告地價) 就算真的有.. 比例太小太小了..

當我們討論事情時.. 應該考慮比例原則.. 如果你拿幾乎不曾發生的事情論述.. 那就是詭辨了!!

...(恕刪)


小弟只是不敢坐台北看天下而已
君不妨去中南部看看那些地區的房價是漲是跌
雲林很多地方是倒退嚕的唷
就算是要說北部好了
鶯歌很多地方的房價也是倒退嚕的唷

可是那些稅可沒有因為房價倒退嚕就能夠少繳

john6517 wrote:
此現象乃社會發展之現況.. 因此.. 社會抗爭事件時有所聞.. 但此矛盾自有相關法令配套.. 取得平衡.. 例如: 都市計劃公告或環境影響評估等.. 但這就是你反對漲價歸公的理由??


【此矛盾自有相關法令配套】,我個人擔心的就是這個,看看兩黨的政治掮客,我實在不敢恭維

但我相信這不會是gob大大反對的理由,應該會是在確定要施行漲價歸公 or 漲價部份歸公以前

將例外狀況的處理辦法先弄清楚了再做,畢竟gob大的論點著實是實際的狀況之一。


john6517 wrote:
房地產景氣本就是一大循環.. 長期經濟發展伴隨著通膨.. 使得房地產價格長期仍是增值的.. 縱觀台灣20-30年來.. 房地產價格面值有下跌嗎??(你可以查公告地價) 就算真的有.. 比例太小太小了..

當我們討論事情時.. 應該考慮比例原則.. 如果你拿幾乎不曾發生的事情論述.. 那就是詭辨了!!


考量這樣的事情不能用概括的方式,畢竟在這20-30年間的確是有發生跌價的情形

不能因為跌價發生的時間區間相較於整個房地產的大週期來的短上許多就忽視它

的存在,不然在SARS、金融海嘯期間有換屋需求的民眾該怎麼辦??

這都是你我曾經經歷過的時期,也不是詭辯啦


john6517 wrote:
我想表達的意見是"修正現有租稅制度.. 使得更貼近漲價歸公的精神.."


修正現有的租稅制度==>贊成

使得更貼近漲價歸公的精神==>不贊成(但也不反對)

讓房價合理化才是大眾追求的終極目標,漲價歸公 or 漲價部分歸公

只是能實現的可討論手段之一,而不是修正租稅去貼近這樣的手段,應該釐清。
john6517 wrote:
好! 我們就討論一下...(恕刪)


不是已經跟你解釋過嗎? 怎麽還是聽不懂呢?

漲價充公的話,房地產根本不可能漲價! 因為沒人會漲價賣!!

屋主甯可賣給他看的爽的人,也不多賣一毛錢! 因為多賣的錢他一毛也拿不到!

這種垃圾政策實施的話,從民國開國到現在102年,房價還是一毛也不會漲價,房價地價不漲,不要說政府課不到稅,連銀行也沒辦法搞通膨!




百里侯 wrote:
在這個板上看到有些網...(恕刪)


請移民到北韓...
謝謝
我比較笨的想法是,如果房價因此而不再漲跌,很好,沒人炒房了,實現居住正義!

我買新房子,20W/1P,住了20年,再20W/1P賣了,誰來買?
降價賣?漲的算政府,那虧的呢?房子老了呢?政府原價買回?

那若我看上一間30W/1P的房子,另外一個人也看上,賣誰?
出價高的人?這不又是炒房了!
抽籤?那不用上班了,大家天天來抽籤。
alex1790kimo wrote:
我比較笨的想法是,如...(恕刪)


這是三民主義耕者有其田,當然是屋主看誰爽就賣給誰! 只是屋主沒理由賣給開價高的買家,因為漲價的部分屋主一毛也拿不到!


alex1790kimo wrote:
我比較笨的想法是,如果房價因此而不再漲跌,很好,沒人炒房了,實現居住正義!


我之前在其他討論串說過了,假使漲價歸公,則將使好地段的房子永久世襲,好地段的房子將永遠掌握在原屋主的手裡。

舉例:假使你在台北市敦化或仁愛路有間房子,由於賣了就算漲價也沒好處,所以屋主不會將房子出售,而是傳子傳孫。真正有需求想住的人,出再高價格,屋主也不會賣。

最後,可能發展出『設定地上居住權』而不過戶交易房屋的方式,使屋主取得出讓房屋居住權的利益。沒有交易,所以沒有漲價歸公的問題,但屋主一樣可以獲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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