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jo wrote:
請問一下好幾年前,我...(恕刪)
你賺翻了...
如果不知道怎麼辦...
去請個律師來處理吧...
順便請個保鑣跟在身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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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這麼不要臉...
就要用不要臉的方法來對付...
賣掉!
賣屋的錢...
273萬給親戚..當初買400萬...
127萬是當人頭..害信用受損的租金...
而且房子住過了..是"二手貨"..氣死他們 =..=+
剩下的..就當作這段時間申請不到補助的損失...
花錢請一個..幾個月的保鑣..以免他們做出脫序演出..保障自己...
還要付律師費...
再來..好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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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前科的人..是不會輕易停止自己的欺騙行為的...
這種行為已經是..他們的日常生活的習慣動作...
反正有人會原諒..就繼續下去!甚至變本加厲...
那..就反將他一軍吧...
要注意他的情緒起伏..要不然踏出門就被撞死也不太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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