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沒記錄也要自己去建立記錄 比如繳款記錄都優良 沒有欠債記錄等等 壞記錄也會須要時間去除
多少看的出這位想承租者是個問題很大的頭痛人物
當然前房東的評價也很重要 例如欠房租或衛生差 個人或友人複雜 賭博一些不良或違法行為
雖然不可能完全100%保證就會沒事但起碼是個主動積極有效的方法
而且也是被法律所認可的途徑需付費
在美國信用不好 可以說寸步難行 簡單說什麼都要付現金買任何契約行買賣利率也貴些
更不用談想租好的地段和房子 因為都會把你當洪水猛獸 不定時炸彈
沒騙你 真的只能去不好的區域居住 出入安全真的差很大 有的地點非常危險
自殺當然直接影響房子本身的價值 中外皆是 雖然老外比較不信這套 但是一樣會被記錄下來
台灣沒有這類的機制傷害的是房東也傷害了善良租屋人 搞得人心惶惶
你來租屋 房屋本身價值遠超過你的押金保證金 搞出人命誰是最後受害者
當然是房屋所有人 好信用的房客 真的連租金都還可便宜 押金都免了 信用無價
想想美國的好區好地段房價是天價房租也是極高
爛區爛房子沒人要天天有兇殺案 自殺還算小事勒
本人住過美國多年 小小心得
保證人制度不是不可行 但是保證金和賠償金也不能無限上崗
如果出事要買回你的房子 那當事人的保證人通常是父母的話 就直接買間套房讓他住就好了
那種保證人難找喔
~WISH~ wrote:
之前,朋友租屋租給一位 "會到處碰觸別人+半夜亂吼" 的行為異常者(其實是由正常的家人出面承租),結果被鄰居及管委會聯合抗議,疲勞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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