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約書上或x慶不動產有所謂的服務費承諾書等文件,上面有書寫三個月內不得與同一賣家所條文
如果今天你幫某一個人介紹車子,花了一段時間,結果最後那個人跟你同事或同公司同事買了你介紹的車子...你做何感想??你心裡會爽嗎????
仲介公司合約書載明這個,並不能說違法,公司也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但你看到可以異議合約內容
即然上面有註明,那你說這叫詐騙??是那個人沒看清楚合約,還是對方故意不讓他知道...還是仲介壓著他簽?還是暴力威嚇他簽?
不管是任何合約,上面都清清楚楚載明違約罰則...你不看完整合約,然後犯了合約內載明的事情...還怪人家詐騙
如果你沒有把柄..被告還擔心輸嗎?
法官是看證據(白紙黑字加你的簽名)還是看你空口說的事實?
我只能說你不是裝傻就是太嫩了!!!
一年後來看你寫的!!!
你會覺得自己很可笑!!!
我現在看就覺得你很可笑...自己違反了合約內載明的事項..還怪別人詐騙..如果你沒犯..請問..誰能告你?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有沒有聽過..法律裡面都載明了,但法律不是每個人都清楚知道裡面的條文,你可以說你不懂法律
但自己跟仲介簽合約時,裡面的條文,是看過裝傻,還是當初不注意看..如果自己親自看過跟他人簽的合約,事後違反合約內容,就說別人詐騙,那應該全部都是詐騙合約了
不管跟任何人任何公司簽合約時,都應該看清楚內文,對自己有利或對自己不利的,只要沒簽名同意,合約都不會成立的,所以就算裡面寫的多嚴重的違約法則,自己不看清楚就同意簽名,怪別人詐騙,也要怪自己不看清楚,但仲介公司裡寫的違約罰則,如果你沒做...罰的到嗎?法律不也是這樣,只要你不犯法律規定的事,警察能把你抓起來或是法官能判你刑嗎?除非是惡意裁贓
浴火鳳凰雸0619 wrote:
至於專任約如何詐取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