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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如何在這種情況下幫忙王家人??

王家的問題好像是一個男的追求女的而女生呢相厭不理 結果男的給女生上了
丟了三萬塊給她 然後大家說三萬塊妳賺到了 外面叫一個女生才3000


ives72 wrote:
所以王家是錯失不同意...(恕刪)


所以罰單寄到你家,如果覺得自己沒錯,因而置之不理,是這樣嗎?
老實說公務人員很死板,很多事都要人民主動準備好相關程序,他們才會受理。

我覺得癥結點在於,如果價格談不攏,要如何去完成拒絕都更的步驟
中間為何沒有相關公務人員協助告知相關程序如何跑

都更法化許有瑕疵,但公務人員心態亦是造成此事件主因。

最後害的一堆學生莫名其妙幫人贊聲(他們到底為何要來幫忙站台?)

(老實說都已經跟建商喊價,最後談不攏說王家六代居住在而培養出土地感情的說法,聽了實在讓人覺得搖頭)


這就是台灣啊

我不知道為啥有人會對這裡有期待?

一堆腦袋有洞的人弄出來的法案...有缺失不是意料中事嗎

至少最後被人家一念 終於發現這有缺失 腦袋有洞 不過洞還沒大到把腦袋弄丟了

現在民怨四起 就看政客們怎麼演猴戲吧
有個房子住,房價就是身家?
拜託改一下觀念好嗎? 牆壁可以挖下來換飯吃嗎?
房子沒賣就是紙上富貴,賣了有錢還不是要再買才有地方住?
可以稱的上身家的是除了自住還有另外N筆房產才算吧......
老用有樓就是富有的觀念看事情,
台灣幾乎沒有窮人囉~~
王家兩年中

都沒找過律師嗎??

還是請不起律師??

還是律師不知道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廣大的鄉民都知道一堆問題

那如果有請專業的律師

應該早就可以解決問題吧??




Kilehuan wrote:
小弟住在南部,也有家...(恕刪)

王家資產上億元, 家人受過高等教育能上電視侃侃而談,
能運用媒體宣傳,和社運團體合作,能有錢聘律師上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和
建商/市府週旋三年多,我想王家人是不需要你的幫忙的.

相反的,孤兒院,老人安養院與殘障特教團體裡的人是真弱勢,
他們會比王家人更需要你的幫忙.


整個程序你漏掉幾個重點

為什麼現在大家反彈那麼大 連內政部長也承認程序有問題

今天大家挺的不是王家 而是反對粗糙的程序和惡法

從王家此案來看資訊不對等

大家都說王家只是參加公聽會表示反對就好了

首先 公聽會沒有法律拘束力,就算王家在公聽會上反對也不見得可以阻止

再者 這麼重要的事 建商可以用大宗郵件寄出即可 程序要求的通知義務過低

今天政府都教你 第一次都更就上手 可是都沒告訴你

如果你反對程序要怎麼走 要求當事人自己上網去想辦法

連到現在還扯可以在公聽會上提反對

可是也沒人敢說提了就一定有效

我們當然知道王家可以分上億比很多人都有錢

但這是無關藍綠的公共政策 他挑戰的是我們對私人財產權不受侵害的底線

今天此案看不到任何公共利益在內

建商當初宣傳都舉一些奇怪的畸零地的案例告訴我們土地被閒置有多浪費

可是到王家我們才發現住的好好的獨棟也會被納入

而整個程序對原住戶的保障明顯比較弱勢



kevin_kai wrote:
有錢人之間的戰爭,(建商,王家)

鬥輸的,也能分上億

沒得分的觀眾不知在搖旗吶喊什麼?

可憐的王家,也還比你有錢數倍

先可憐自己比較實在(...(恕刪)


+1000
還真的搞不清楚這世界的運轉阿?
人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 這就是人權的普世價值~
如果人權被侵犯, 就要檢討法律出問題了~ 要檢討立法者.
如果法律出問題, 執行者卻堅持要實行, 哪就是要檢討執行者了,
原先我也同情王家,跟它們家有多少錢無關

但是它們開口用?億要嚇跑建商我就不同情他們了

因為一旦你開口提條件不論金額高低,這些學生跟抗議人士就是被你們耍著玩!!

最可惡是建商,再來是王家,最後是北市府!!

最笨的是學生!!被利用了還傻呼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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