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6429 wrote:
真奇怪 大家都吃飽那...(恕刪)
今天是王家,改天有可能...
randyj wrote:
這樣的法
是用來排除惡意的釘子戶的
雖然王家不是
但王家確實沒有做不同意的聲明
甚至在權利變換時還有開價
王家在做權利變換時,是開了兩億
但2009年估價師,估價只有七八千萬
所以才判王家敗訴
我想,還是老話一句
都更不是惡法
即使都更是惡法
我想也不適用在王家這個例子身上
如hhcherng大所言
吵什麼!?
不是有兩戶不用納入嗎!?
自己放棄權益,事後來不及了才說,要怪誰!?
你們玩遊戲可以接受過程中都不表示意見,
等大家都說好了,要開始玩了,才跳出來以一擋百阻止嗎!!!???
不知道!?這應該不是問題,如果真的有心要反對,
就應該努力去想辦法,另外兩戶為什麼知道呢!?
你今天可以號召這麼多人來阻止,那就表示王家有向外求援的管道跟力量,
那為什麼當初沒有向外求援,請求大家提供意見呢!?
依法行事本來就是應該的,法治社會該有的素養,
更何況,法雖有漏洞,畢竟還是法,
更何況,法還保留的意見表達的機會,
王家放棄,或者不知,那應該是王家的事,
今天如果是我家,我一定想盡辦法向外求援,請教很多人,
所以,今天如果是我家,我一定可以問到事先表達反對的管道。
王家可以動員這麼多人,為什麼當初沒有問過人呢!!!???
真的沒有嗎!!!???還是要不到兩億,所以改口說只是想嚇退建商!!!???
不要盲目的相挺,你真的相信兩億,只是想嚇退建商嗎!!!???
你真的相信王家當初不知道可以表達反對的意見嗎!!!???
左鄰右舍兩戶都知道,王家不知道!!!???
王家再哪裡也住了幾十年了吧,鄰居都不熟嗎!!!???
那是不是也表示,王家,並不是一個敦親睦鄰的好鄰居,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