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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百姓家,郝龍斌捅了一個大蜂窩


wang6429 wrote:
真奇怪 大家都吃飽那...(恕刪)


今天是王家,改天有可能...

正義不滅 wrote:
整篇文很多人沒大腦的...(恕刪)

反正不管哪一方~鄉民上來就只是為了罵爽而已~
過一陣子之後誰還鳥這件事~

ichirohiro wrote:
如果他沒拖3年, 那...(恕刪)


說到心坎裡了 XD

hybirdlee wrote:
郝市長此次很爽快又果...(恕刪)


那問一下大家
都更是要住民百分之百讚成才可以
還是要有一定百分比就可以
先說一下蔡主席是要60%讚成就可以
wang6429 wrote:
真奇怪 大家都吃飽那麼閒 去可憐一個資產比我們強上幾十倍的人

王家在社會上也絕對不是弱勢 不需要我們可憐

真那麼有善心 為什麼不去可憐那些弱勢團體 孤兒院 還是去非洲幫助那些兒童

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吧!!!
你講的倒是很中肯
雖然王家在這件事上面是弱勢
但比起一般老百姓, 卻強上許多
一般老百姓被政府黑了, 場面的確沒辦法搞這麼大, 聲援的人可能也少之又少
哀! 這就是台灣...
A Pink, Hello Venus
wang6429 wrote:
真奇怪 大家都吃飽那麼閒 去可憐一個資產比我們強上幾十倍的人
王家在社會上也絕對不是弱勢 不需要我們可憐
真那麼有善心 為什麼不去可憐那些弱勢團體 孤兒院 還是去非洲幫助那些兒童
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吧!!!


一碼歸一碼,不要東扯西扯.

lin761301 wrote:
都更法和憲法!

哪一個大?

他還是可以不把王家劃入


哪天拆到你家你就開心的來發開箱吧!...(恕刪)


憲法不能無限上綱
就像奢侈稅
有人買房買了幾個月發現他繳不起房貸
所以買不到兩年要賣,卻要被政府課稅
以致於我的房價實際現值縮水

又或者我今年賺的比較多
門檻要繳的稅比較多
我可以說憲法保障我的財產而不繳嗎?

又或者我今天騎車不想騎慢車道
因為慢車道我個人覺得不安全
我想騎在禁行機車道,但被開了罰單
我可以說憲法要保障我的人身安全而不繳嗎?
randyj wrote:
這樣的法
是用來排除惡意的釘子戶的
雖然王家不是
但王家確實沒有做不同意的聲明
甚至在權利變換時還有開價

王家在做權利變換時,是開了兩億
但2009年估價師,估價只有七八千萬
所以才判王家敗訴

我想,還是老話一句
都更不是惡法

即使都更是惡法
我想也不適用在王家這個例子身上

如hhcherng大所言

吵什麼!?
不是有兩戶不用納入嗎!?
自己放棄權益,事後來不及了才說,要怪誰!?

你們玩遊戲可以接受過程中都不表示意見,
等大家都說好了,要開始玩了,才跳出來以一擋百阻止嗎!!!???

不知道!?這應該不是問題,如果真的有心要反對,
就應該努力去想辦法,另外兩戶為什麼知道呢!?
你今天可以號召這麼多人來阻止,那就表示王家有向外求援的管道跟力量,
那為什麼當初沒有向外求援,請求大家提供意見呢!?

依法行事本來就是應該的,法治社會該有的素養,
更何況,法雖有漏洞,畢竟還是法,
更何況,法還保留的意見表達的機會,
王家放棄,或者不知,那應該是王家的事,
今天如果是我家,我一定想盡辦法向外求援,請教很多人,
所以,今天如果是我家,我一定可以問到事先表達反對的管道。

王家可以動員這麼多人,為什麼當初沒有問過人呢!!!???
真的沒有嗎!!!???還是要不到兩億,所以改口說只是想嚇退建商!!!???

不要盲目的相挺,你真的相信兩億,只是想嚇退建商嗎!!!???
你真的相信王家當初不知道可以表達反對的意見嗎!!!???

左鄰右舍兩戶都知道,王家不知道!!!???
王家再哪裡也住了幾十年了吧,鄰居都不熟嗎!!!???
那是不是也表示,王家,並不是一個敦親睦鄰的好鄰居,不是嗎!!!???


花個五分鐘,看完新聞懶人包好嗎:
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
會吵的就有糖吃是嗎?
找幾個屁蛋出來鬧一鬧就是捍衛權益嗎?
那麼大多數人的權益又算啥?
說來說去還不是錢沒談攏, 想要多凹一點?
人性呀...在這場鬧劇中醜陋的攤在陽光下
都更法我覺得大有問題,目前的條文是不是把大樓的某一戶跟產權獨立的透天戶都用相同方法處理?如果是的話那就要修改•••••因為透天戶產權獨立,建商要使用我的土地應該要先徵求我的同意(簽名畫押)吧?怎麼會是要我提出書面說不要才算不要••••這邏輯不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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