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yssesric wrote:
看完我只覺得很有趣。...(恕刪)
你有待過電子業嗎??
電子產業一年領的是其他產業的好幾倍@@?
你在說十年前嗎?這倒是有可能.....
我工作五年了~~充其量年薪也比我同學多20左右而已
最多那年是多30左右....
而且小弟是在一間不算小的公司
有些傳產雖然底薪不高~但年終都七八個月再領的
分紅費用化後早就打死電子業了
你不得不承認電子業的責任制和常態性加班確實比傳產比例上和時間上來得高
一來一往再來看看多的那20~30W其實真的就還好~發不了財~~~~
該不會你只看到媒體報的~HTC 大小M 這些的?
/h,n wrote:
無薪假本來就是資方為了逃避支付資遣費,想出來的惡劣手段
目的其實就是要逼勞方自動離職,如此而已...(恕刪)
又有人在散撥錯誤的訊息了,
只能說很多人總是很容易被煽動後,不斷作出這種搞爛台灣的事,
樓主還擺明了沒放過無薪假,
一堆人沒放過無薪假又沒仔細讀過勞基法就在那邊胡扯,
無薪假說穿了就是變相的減薪,早在國內外行之有年,(不要天真地以為國外沒共體時艱這種東西)
只要符合勞基法---不低於最低薪資+員工同意就沒有違法問題,
員工都同意了還扯什麼逃避資遣費、惡劣手段、自動離職,
是故意用違法行為來誤導別人以為減薪是違法的嗎?
不管是減薪還是無薪假,資方不想違法就得讓員工拒絕時可以選擇資遣,
可以選擇資遣的話哪來的你那些陰謀論?
資方想違法的話,員工直接告不就得了,
要是員工自己選擇無薪假或是吞忍資方的違法行為那也是他自己的選擇,
什麼時候輪得的到你們消費?你們憑什麼消費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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