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168 wrote:
事情是要抽絲剝繭的處...(恕刪)
我不是有提 違建 的觀點嗎? 就是這一碼阿!參不參與都更是另一條 違建 就是不對. 這一碼應該很明白吧.
拆了違建部份有人受傷難道不會有人又跳出來譴責嗎? 這個道理有那麼難理解嗎?
dove wrote:
你沒看大家都懶的理他...(恕刪)
wynn0922 wrote:
本來就應該跳過!!
我的東西,我要怎麼賣是我的自由
為什麼我不能賣一個,然後一個不賣??
資本主義本來就是這樣
什麼顧全大局那些屁話根本沒什麼好說的
房子不是小錢耶
如果是一兩百元的東西要顧全大局沒問題
但是好幾千萬的東西,為什麼不能用各種方法取得最高的利益?
老老人家 wrote:
人是群居動物,都有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