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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炒房建商欺負大學老師(轉自PTT)

zzzjggs wrote:
以前聽過某某大建商跟住戶間的對話
建商代表說:你想告就去告啊 
不然我養律師團吃飽整天閒閒
到底要幹嘛?
至於住戶有什表情就可想而知⋯
根本就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還是鯨魚集團


建商這種態度當然是很糟糕,一般談生意沒必要弄成這樣子,買賣不成就算也沒什麼仁義,大家談不來,最多茶不喝走人,當陌生人就是了,沒什麼深仇大恨的其實犯不著。小蝦米也不見得不成大事,沒準兒我們明年會看到央大教授扳倒一家建商的戲碼是吧?

好吧,好像現在也有戲可以看:
獨家/建商欺負大學教授還造假實價登錄?桃園地政局說出真相

....不過在記者實際詢問地政局後,地政局卻給出了完全不一樣的答案。....
...
桃園市地政局地價科高科長接受《好房網News》採訪時指出,該篇貼文中的內容跟事實有些出入。高科長表示,該案確實受到不小關注,地政局前去稽核,但並沒有能使上力的地方,其一是因為該案屬於成屋銷售,而非是預售案,其二則是因為該案為自建自售,而非是代銷業者代銷,而該大學老師所指稱的「無經紀人掛牌卻自售」也是不實指控,因為自建自售本就不需經紀人掛牌。
......
高科長也補充,該案目前已經結案,建商已將訂金退還該位大學老師,而雙方糾紛起始為實價登錄,不過雙方價差並不大,僅有10萬元,其實在備註欄中註明折讓10萬元即可,並無實價登錄不實的問題。
....


看看教授的文章都說些什麼?

這個炒房建商根本就是把法律玩到殘了,並且選擇性遵守法規。

身為一個教授,社會歷練也該夠了吧?這是適合在公眾講的話?還是個孩子嗎?公眾講話,多講客觀事實,少加自己的主觀、甚至是道德評論(道德與否自有公評,自己是當事人,點到為止就好)..... 有事,那就吉他呀,那麼多話......

Let me guess... 沒準下一個橋段是:政府聯合建商欺負小老百姓?
起始爭議是1500 vs 1498
代銷讓步退傭兩萬
教授開始爆走,建商索性不賣

內政部已經專案調查且結案了
指控1 : 無經紀人掛牌卻自售
地政 : 自建自售不需經紀人掛牌
指控2 : 漏繳銷售員工勞健保費
地政 : 建商有為員工投保
指控3 : 害實價登錄不實
地政 : 建商已將訂金退還,價差註明折讓即可

這教授買房,心底有一道牆
預想建商是壞蛋大鯨魚了

買賣規則沒先搞懂
法條跟漏稅倒是查得很精
還語無倫次起來
最後查無不法
只為了兩萬塊,值得嗎
honnff

指控3 : 害實價登錄不實(就沒成交沒登錄~怎麼查?)

2022-01-17 14:37
講了一堆卻沒聽到跟居住正義有哪點相關
教授的水準就這樣!?
可憐拉不下臉...

獨家/建商欺負大學教授還造假實價登錄?桃園地政局說出真相

桃園市地政局地價科高科長接受《好房網News》採訪時指出,該篇貼文中的內容跟事實有些
出入。高科長表示,該案確實受到不小關注,地政局前去稽核,但並沒有能使上力的地方
其一是因為該案屬於成屋銷售,而非是預售案,其二則是因為該案為自建自售,而非是代銷
業者代銷,而該大學老師所指稱的「無經紀人掛牌卻自售」也是不實指控,因為自建自售本
就不需經紀人掛牌。 另外,所謂漏繳銷售員工勞健保費也屬不實指控,因為經查後發現建
商有為員工投保,至於投保時間長短則屬於勞雇雙方的協議。

--

提利昂·蘭尼斯特

這教授注定繼續租房子,用一輩子宣揚居住正義了~

2022-01-18 8:37
龍Sir

那段問他1300萬的才好笑,遲疑一下還回如果1300萬還會坐在那?所以是折讓200萬,他說的疑問都不是事?雖然本來就沒有問題

2022-01-18 10:17
H3300 wrote:
講了一堆卻沒聽到跟居(恕刪)


我聽來聽去不都是殺價戰不是嗎?

Ted:只賣你 1300 萬你會做嗎?
教授:1300 萬我還坐在這邊幹嘛?
...
教授唸他哥簡訊:「請建商阿殺力一點,紅單鬧大了,被建管局調查後面也不用賣了,一間差沒幾十萬,鬧大了是損失幾千萬」


呃..... 阿殺力是什麼意思?阿殺力是指一定要登記成 1350 萬 + 150 萬?還是說 1498 萬,而且要定了那個 Tesla 充電車位?

以我這個不太靈光的腦子,看起來,這個案例是說,若一開始就議成 1300 萬總價,這事就不會鬧了....

不會鬧表示有了居住正義?

或者,不會鬧表示:

就算沒有正義,但衝著 1300 萬這個價格,教授也會鼻子摸了吞下這個不正義,再拿起筆簽下去?

不是說是為了居住正義?

為什麼教授能決定居住正義的價格?那連 1300 萬都出不起的人,是否連去談居住正義的資格都沒有?我該這麼理解嗎?若是這邏輯,那我要是衝過去喊 1500 就價成交,建商同意,跟我握手簽約,那教授應否再主張居住正義?若可以主張,那建商為什麼不能賣我,一定要賣教授呢?

居住正義是什麼?
逍遙過路客

他就是拉不下臉啊.哪來的正義.不過就是旯著正義的旗子耍賴

2022-01-17 22:27
花了很多的時間去挑戰建商的不二價

希望建商能折價最好折到骨折

然後說自己是最贊成不二價以避免當肥羊

這邏輯Errrrr...
Z3300
Z3300 樓主

所以才會是屎溫的粉絲...

2022-01-18 7:50
怎麼感覺苦主是陳小姐~遇到奧客.1500萬的東西殺得多去吵還比較划得來.糾結兩萬塊是在幹嘛!?有窮到兩萬計較成這樣嗎~主動貼兩萬還要被盧,幫陳小姐哭哭.
逍遙過路客

你得到他了.最雖小的是董娘也在現場跟著被盧

2022-01-19 1:29
看過TED分析
時價登錄方面的問題好像不是很大

建商的確沒有誠信
一開始說要賣 後來又反悔
但沒簽約 所以也不是大問題

不過這教授也真點有點盧...
逍遙過路客

你是不是搞錯了甚麼.是教授盧建商盧到建商不賣還一個職員離職.而且理由如上面好幾篇文章一樣無理

2022-01-19 20:15
Sensation owner

是的... 只是"盧"也不是甚麼大問題... 代銷應該要能處理好才對, 結論:沒簽約甚麼都是假的

2022-01-20 9:43
剛巧看完一篇文章...
「低消一杯飲料」之爭:談語文能力之前,先反思自己是不是個好顧客?

我沒有意思指「老師」或「學者」這職業的人有什麼人格特質,也不覺得此文講到的店家及人員處理高明,只是突然覺得有些相似性......

兩位老師的重點在於解讀交易條件(交易條件不僅指價金一項),本也無可厚非,但上綱過度時,就容易偏頗。前面引文,談到「反思自己是不是個好顧客」,個人覺得倒也不必過自貶抑,但對於「交易」這件事,應先有正確認識,可能可以少些不快。

另外,有一種東西叫報單價,也有個東西叫備忘錄、或有另一種叫做意向書,這些東西能不能準作為買賣契約,這個要溝通好,理解不同就易有糾紛。交易的簡單原理:

交易雙方另有選擇時,正常的邏輯是往「付出較少而獲得較多」的選項走


這是人性,也是很基本的經濟學行為驅力,但前提是有選擇。議價有時就是在創造選擇給對方,未必是用砍價這方式,因為消費者心中的獲得未必是貨幣面的事,抓準這點往往有時消費者反而願用較高價成交。這是商科科系會教的一些東西(也許老師不是唸商科所以不太能意會吧)。至於消費者,該學的是判斷「實惠」與「虛惠」,而不要在價格上過於計較。

小弟我不知道老師怎麼想,但目前我總覺得老師其實損失很大,並不值得。

其實買賣也可以不是很難,從民法定義去解釋:
第 345 條
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
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其實就是互相同意交易條件就好了,啊不合意就買賣無法成立,聊完喝完茶,一句謝謝離席就好了,留個名片,交個朋友,將來也許會再有連絡也說不定,很簡單的。
逍遙過路客

你覺得他會懂嗎.甚至還叫自己哥哥懂的去盧.............

2022-01-19 20:17
真的很可惡不要買
可以轉賣給我嗎 原價原條件
可以pm給我嗎
逍遙過路客

你自己找建商吧.搞不好都完銷了

2022-01-19 20:51
更新一下進度

結果魯空教授PTT文章都刪掉

落跑了

只剩下兩篇原始文章

一輩子租屋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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