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d1937 wrote:既然買得起第2間房, 在意那幾%?畢竟每間房的頭款都要個幾百萬, 買得起第2間, 代表經濟能力許可多那幾%看看那些一間都買不起的人, 在意那幾%嗎? 大家都還在煩惱頭期款在哪 看到沒?人家還回你是為了 "公平公義".
cellca wrote:兩個人一起存兩年,多少補一點~ 如果真的差這2年...小明大可結婚前先買他女朋友的名字買完貸款完在結婚就好了你要了解..你給的條件..我一路問下來..以結婚為前題..且一定會結婚那...小明有房了...結婚前買女方的名..不是就解決了反正小明會還..而且小明也保證會結婚不是嗎??
好啦重新順一下好不容易辛苦工作N年,先買了房子給退休父母住<---看當時買自己名下/長輩名下如果之前是買自己名下那就改成每個月給父母5萬孝親費,然後用家長的名下買,5萬拿去繳房貸,反正以後是你的遺產反之,如果舊房子是父母名下,根本影響不到你
我真的不知道房貸的利率能讓銀行賺多少 房貸是所有貸款中利差最少的 現在銀行的獲利來源都是賣金融商品的手續費跟消金部份所以樓主說的圖利銀行我是不能認同基本上 自住買到第二間的不多(大多是換房短期擁有兩房的) 主要是打擊投資客 任何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 一定會有極少數人被真正波及到 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kevinhuang60 wrote:我真的不知道房貸的利(恕刪) 閣下終於有認真思考了先讓小弟回覆您以大家都愛的兆豐金(2886)為例,2020年年報P153揭露:兆豐金對個人放款(消金)業務中中房屋貸款占77.30%,資產為$4,047億元若平均利率水準是1.5%,可為兆豐金帶來利息收入共60.71億元/年假若央行調高二房利率可使平均利率水準每上升0.1%→增加約4億元/年利息收入以上解說只是單就兆豐金而言而台灣本國銀行共39家外國銀行29家信合社23家農會283家....以下忽略不計合計可貢獻金融體系之利息收入應不為少數上述金融體系因這次打房而受惠而受惠的收益來源是否合理閣下就可自行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