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5287 wrote:如果我跟買方說,我表面上賣你的價格就跟我買入價格一樣,但私下你要再補我一些錢(私下簽一個約)。這樣我在沒有獲利的情況,我還需要繳交45%的稅嗎? 你覺得買家要賺多少,要跟下下手怎麼說,加價賣就對了,這樣當投資客真為你擔心。
MBUSA wrote:+1朋友的學姊除自住外,另有七間房是在買賣用的,持有人除了學姊本身之外,還有學姊的父母35% => 45%對她有差嗎? 或許吧,她說就加價賣。。。反正新竹市園區好事多一帶,缺的是房子,不是缺錢,不怕沒人買。 因為持有成本低,可以擺著慢慢賣所以像美國、日本實價徵稅1%,就不會這樣囤貨了
wahaha1216 wrote:引用自https:/(恕刪) 房價走勢,請參考自2014年起研擬至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之第一版房地合一稅房價短期會有低點,自住可以把握參考資料:NOWnews今日新聞
gameman01 wrote:購屋者的天終於有點光了~~ 該說您單純還是怎樣其實不管怎樣大部分的稅都會轉嫁到購屋者手上只是賣屋的少賺點政府五年後從你新購屋價差賺了20%這政策政府是最大贏家但是錯誤的政策比貪汙還可怕...不要臉的政客想搞錢還怕沒得搞...------------------------------------------------其實第一波的限貸就是好方法了只是打不到大財團
ee21 wrote:最重要的囤房稅卻沒打算實施. 得罪金主影響太大居住正義慢慢實現是好的但很不幸的是...隨著時間長成本也變高難道10年前買的房子現在價格會一樣?年限課稅目前看來真正受傷的是後面接手的購屋者賣房的人不會因為要課稅就便宜賣...加價賣可能性還更高呢!
popzxcvasdf wrote:不是阿~哥價格跟稀缺(恕刪) 不是阿~哥你什麼時候出現房子很稀有不夠住的幻覺你真的覺得現在的空屋比例跟價格合理嗎?房子真的稀有到買方還能主導市場的話這些人現在就是跟以前老神在在在家睏霸等數錢幹嘛出來拋頭露面的哭腰這些有的沒的人民有買房的權利在這種人的嘴巴講出來你不會覺得噁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