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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社宅租金最高4萬 柯P迸出驚人語 「 不希望全是窮人住 」

公宅不就是用國家的資源提供居住環境給無法支付市場行情租金給房東的租屋族嗎?
為什麼還可以有人護航比例很低 沒有關係?
這種房型跟價格1戶都不應該存在

嘴裡喊居住正義,結果是市場正義
底下的信徒可能自己都租不起還跟著護航符合行情
說穿了就是眼紅跟自己一樣的窮人有機會住到捷運站200公尺內的房子
還更有可能用比自己低的租金租到

噁心
2227995 wrote:
新聞來源 : 蘋果新(恕刪)


這貨本來就是這樣子的啊!

天龍國國王的優越感早已讓他狂妄自傲、看不起人

還想選總統呢!

這貨當總統?台灣沒人了嗎?
k99312 wrote:
公宅不就是用國家的資(恕刪)


這樣我建議
1.郊區公宅(有點像早期國宅那種)
2.日式小套房(開門就瓦斯爐那種)

以上兩個條件,要跌破市場行情都可以

沒理由沒錢的還能拿公帑享受又大又舒適又便利的地段
總是要有點犧牲
不是犧牲空間、就是犧牲地點.....

這樣公宅能夠塞更多住戶,主要是有得住,不是給住爽...
公宅也不會說是讓人稱羨到附近房屋跌價

雙贏
k99312 wrote:
公宅不就是用國家的資(恕刪)


阿就已經低於市場行情了不是?

要不要三房給你一萬五?
a2216792 wrote:
先搞清楚社宅定義: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換句話說,只要是政府興建、只租不賣、低於市場租金出租者,也都可以稱之為社宅。
並不是完全都要租給弱勢對象才叫社宅


您的這兩段話,好像矛盾了....

上一段寫「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下一段寫「不是完全都要租給弱勢對象才叫社宅」。
吼吼吼~~ wrote:
阿就已經低於市場行情(恕刪)


是比哪裡低?信義區還是內湖區?
還限制月收入要高到13萬才能租
不想租戶被貼標籤 結果順手幫社會住宅建立階級
市場正義萬歲~
全部都窮人住就變成早期台灣的公宅貧民窟了,裡面都老人跟弱勢族群,路過都髒黑臭,
正常人都不會想進去住,這樣有比較好? 所以柯文哲說錯了什麼? 還是柯黑的玻璃心被刺得很痛?
k99312 wrote:
是比哪裡低?信義區還...(恕刪)

13萬差不多就是2個警察或中階公務員雙薪家庭的薪水...

沒錯啊...難怪警察這麼難考.而且開紅單不手軟不知人間疾苦....
piyopiyo765 wrote:
您的這兩段話,好像矛(恕刪)


因為收入較低者不等於弱勢,弱勢的定義是符合社會救助法所稱中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者之類需要被特殊照顧者,而後者未必是低收入戶。當然收入較低者也不等同是社會救助法中所稱的中低收入戶,只是其收入在整個社會的中等收入線以下而已。

舉例來說,社會救助法所稱中低收入戶係指每人月收入平均2萬5千以下的家庭,但在這個社會中的中等收入是每月6萬元,則符合社會救助法的中低收入戶是指月收入2.5萬以下的那群人,但收入較低的是指月收入在2.5萬到6萬之間的那群人。這兩者當然不一樣。

而為什麼採"中等收入線"為標準,因為這收入原則應等同於該社會中產階級的收入標準,故讓這些人入住社會住宅可以中和外界對社會社宅"都是中低收入戶"錯誤印象",以避免社會標籤的形成,希望這做法有助於減少大家對居住在社宅中的人的刻版印象,而有助於促成社會階級的流動。

一開始台北市政府在郝市府時也因為大家對社會住宅容易誤解,所以本是用公宅這樣中性的用語,但現在大家都改用社會住宅來稱呼這類政府提供的住宅。
主要還是因為資源不足,台灣建商官商勾結各種阻擋公宅興建,

造成公宅資源極度短缺,窮人都搶不夠了還要分給有錢人,

該罵的是蔡政府,根本不是柯P的問題,

要是今天公宅比率達70%,誰還會在乎公宅資源分配給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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