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vla wrote:35歲還那麼年輕,就...(恕刪) 我已經35+7了....7年前就開始耍廢了...我不缺錢...妹子都很缺錢....我感觸深..是因為廢太久了...沒有妞.是因為嘴叼...八大的妹子我都拒絕往來...刺青..無法..沒水準..無法..太胖...無法..太老..無法..太愛旅遊..無法..愛慕虛榮..無法..偏偏..超過35歲還單身的女生..多數都是以上原因....
樓主,有問過內政部的青年安心成家嗎?利率,條件上應該就一般水平。可以google看看目前的時間,你也沒辦法在說服銀行給你更好的利率跟成數了。預祝妳們順利完成家的夢想。每個人都是用自己的方式為家盡一份心力,彼此多付出一分都是想讓家更好一點,加油。
mask0704 wrote:我已經35+7了..(恕刪) 我的目標是55歲達財務自由,小孩都出社會,有一間離捷運跟賣場近的電梯三房,無任何貸款,手上又有2000萬退休金,這樣應該就可以過過退休生活做自己喜歡的事業,人生不過就是如此。
元珠辰軒伊 wrote:內容過長,讓我娓娓道...(恕刪) 以小弟曾經是銀行房貸業務的經驗回覆您,首先退出房貸市場的是富邦人壽,不是富邦銀行,再來審查期間十天其實還不長,不用太過緊張,但因為您先生是領現又沒有存入銀行(他的帳戶),是比較頭疼,但如果貸款比例不高(相對房屋價值),如果業務能夠解釋收入的話,並不是那麼絕望,後來您又有找淡水一信申請,就小弟的看法來說,這間銀行在審核上,相對有彈性,最後,如果您還想找銀行申請,是可以找一些地方性銀行或二線銀行,是比較有機會通過的,但有一個前提,申請的銀行絕對不能超過三間(含),否則全部都有可能被婉拒,最後講一下您女兒是不可能擔任保證人的(未滿20歲),以上經驗供您參考,先放寬心。
天涯遊子-MO wrote:我認識的人, 8成房子都在老婆名下, 反正法律也是規定共有財產!!(恕刪) 別亂扯.法律沒有這個法條.現金要存在老婆帳號...誰跟你共有定存要存在女兒帳號...誰跟你共有房屋要登記老婆名下...誰跟你共有.詳情見 http://goo.gl/8l79xG●法律怎麼定義.(夫妻共有財產)民法758條.不動產(非經登記不生效力)第1017條.有登記人財產.夫妻各自所有第1017條.無登記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第1044條.離婚依登記人.夫妻各自所有第1023條.離婚依登記人.夫妻各自清償第1030-1條:夫妻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已贈與配偶的婚後財產.不列剩餘財產.●記著: 法律只講(登記人)主義房屋權狀所有權登記1人(房屋配偶獨有).房貸契約借款人登記1人(房貸自己獨擔).離婚: 配偶有房無債爽..自己無房欠債慘...貪圖首購優惠小利.放棄房屋所有權.蠢..已贈與配偶的婚後財產.不列夫妻財產..房貸借款人你.離婚無房也需負責清償房屋辦登記/房貸簽契約...不要作賤自己.房屋權狀所有權:登記夫妻2人(房屋共有)房貸契約借款人:登記夫妻2人(房貸共擔)..例如首購講(登記人)主義...不容你亂搞..如離婚: 夫妻均分房屋....夫妻均擔房貸..購屋款房貸款.列夫妻剩餘財產請求均分.
退休老人 wrote:別亂扯.法律沒有這個法條.現金要存在老婆帳號...誰跟你共有定存要存在女兒帳號...誰跟你共有房屋要登記老婆名下...誰跟你共有 學到了, 台灣男生大都是盤子, 我是超級大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