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關於土地被人偷蓋停車棚

對付這種人絕對別貪小利,他現在都敢這樣做,未來肯定跟你沒完

現在就叫他拆屋還地什麼都不要留,而且要求提出賠償,一定要透過法律程序證明曾經發生過這件事
ettvyang65 wrote:
提出侵占告訴,檢察官會先處理


民事... 相信我 處理起來耗日費時~~

不過也是不得不的選項(所以我也選一), 樓主不用考慮2 因為更難分清楚
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比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物のあるべきか。
cowboyerkk wrote:
您好 我是原PO因(恕刪)

卡位關注後續
重點是當初向國有財產局買地時,有請地政人員鑑界過嗎?

確定界址在哪嗎?

如果真的要告人

建議再花幾千塊請地政事務所來鑑界一下

會比較保險

鑑界資料也可提供派出所員警當佐證
cowboyerkk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有一塊停(恕刪)


1.速戰速決,避免他再用地上物跟你盧,另外事情解決前將前面封起來
不論是買斷他地上建築物或拆地上物還地,在這之前可以買台破車佔住車位,他不能使用這地就會放棄。如果怕對方日後心生報復,日後再加裝監視器即可。出社會愈怕事事愈多。
cowboyerkk wrote:
您好 我是原PO因(恕刪)


會建議1是有原因的

對方顯然不是會守法的人 也不會遵守協定的

都已經打算侵占土地了 實在沒必要溝通下去

不然你就是把土地圍起來

對方地上物請對方限期拆除 不然就是找人拆掉

圍起來對方無法停車 一定會跟你提條件處理的
先用1處理~以免後續問題多,存證信先過去,拆了再說。
cowboyerkk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有一塊停(恕刪)


案2是什麼塞
侵佔還要買他的東西啊

跟你說,這種不早點處理
托久了到時還是得面對一次

你所的打壞情面在幾年後拆除就不會發生
真的覺的好可愛

然後竟然還有一案是還要付錢買回來租他
真的是可愛到翻掉了

談判就只有一個原則,不要照的對方的思維走
不然只會被呷係係啦
當然是選1啊,又不是傻了才選2
趕快花點錢先把先把這塊地圍起來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