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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一直要求先動用履保帳戶的錢

除非我真的超級愛那間房且賣方確實誠實告知是要買另一個房且賣方 仲介 都願意簽約公證付法律責任的話, 我會因為很愛那間房而願意。 但若沒有非他不可的話不可能這樣做, 風險承擔最大的還是你
看樓主的描述是屋主要動撥一點費用搬家,
只要進到履約保證專戶裡面的錢,
基本上是不可能動撥之後沒得求償的,
因為就算動撥的錢不還了~你最終還是有解約第二順位抵押設定的先機
你現階段可以要求代書的權狀不可再藉機拿給屋主,
再者現階段屋主要搬家這是十萬以內可以搞定的事情,
所以可以要仲介簽出切結,
可以動撥搬家費,但若有任何款項上的損失將直接從服務費扣除。
這樣屋主既搬得瞭家又不怕求助無門這筆款項。
但我以上的論述都僅存在於它動小額搬家費用而不是大額動撥。
lu0821 wrote:
再堅持,雙方完成簽約。

簽約後第一筆頭期入帳後,仲介又來電,告之賣家希望能通融動用履保帳戶內的錢。
當下一口表示不可能,約簽了,一切照合約走

二天前,仲介又來電,告之賣家希望能先辦好過戶但不交屋,然後先動用履保帳戶內的錢。
當下我一樣表示不可能,個人當下想法是,房屋過戶我名下原屋主還未搬,期間若是發生天災,地震
火災甚至是刑案變成兇宅,那我不就啞巴吃黃蓮。

仲介開始有點暴氣了,覺得我難搞,點太多,無法溝通
並表示動用履保帳戶是買賣房子的常態,我如果踩這麼硬,屋主沒辦法搬也不可能會讓我順利交屋

你是對的...
一切照合約走,法律才會保障你...
履保的用處就是保護買方...結果買方自己放棄履保的保護不是很蠢嗎?
小心起見,建議照合約走.

履保帳戶的錢不是第三方

控管嗎?買方跟賣方都沒法

動用吧?不是很確定.
履保撥到對方買屋的履保 表示真的是換屋 如果撥到對方帳戶就不要了
rivegauche1979 wrote:
動用成交價的2成是信義房屋的規定
就我所知,永慶可以用到一半
其他房仲可能沒有相關規定(恕刪)

從未聽過此說法?
信義/永慶的規定在哪裡.請PO出來
房仲規定理賠這筆錢給買方?.別傻了
退休老人 wrote:
從未聽過此說法?
信義/永慶的規定在哪裡.請PO出來
房仲規定理賠這筆錢給買方?.別傻了


自己去問啊
前提當然是要徵得買方的同意
但信義和永慶都曾經在徵詢過我的同意後,讓賣方提前動用一部份的錢
也都有表示該金額,按其內規,有一定上限
rivegauche1979 wrote:
自己去問啊前提當然是(恕刪)

甚麼內規???沒寫在契約都不算數啦!!
你自己都說了,要動還是得買方同意才能動!
這樣要動幾成都是買方同意就好!
flashmeat0830 wrote:
你自己都說了,要動還是得買方同意才能動!
這樣要動幾成都是買方同意就好!


信義和永慶房屋都跟我說,他們還是有一個內規規定能動用的上限啊
rivegauche1979 wrote:
信義和永慶房屋都跟我(恕刪)

哈 那幹嘛還要買方同意???
買方同意 賣方直接全領都不會有人反對啦!
甚麼內規..沒寫在契約裡面誰會鳥啊?
仲介的話,你全信的話建議你別碰房地產了啦!
哪天被人賣了還幫忙數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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