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a E.T. wrote:
今年收到地價稅要繳17000...(恕刪)
處理事情不是這樣沒頭沒腦的就上來問的!不知道「問題點」在哪裡,也把方向都搞錯了,不但「問題」沒解決,還因此旁生出許多莫須有的新「問題」出來,值得嗎?
遇到事情首先把要事情的原委搞清楚,這樣才不會把該有的方(對象)向搞錯,也才能針對問題點找出解決的方法。
你的事情是要先去稅制單位查明稅額差異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寄戶的關係,就先申訴非收費出租,只是方便寄戶而已,並申改回原稅率繳納,事後再以此原由請朋友移出戶籍,不要作長期的「寄戶」即可,避免以後再衍生出其他問題來,省得雙方以後尷尬。
若是因寄戶問題且無法更改而必須繳納時,那理當由他來負擔因「寄戶」所衍生出來的稅額,這時再來請教大家,討論該如何請朋友付這些多出來的稅額也不遲啊!
反之,若不是因為寄戶問題,而是其他因由增加稅額,你卻無頭無腦的在計較如何向對方收費,這樣只會造成更多非你所願的無謂誤解而已。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