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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60萬搬遷補償費,否則你別想拿到房子!

紀錄一下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恕刪)
JIN DER LAND OFFICE

看得好精彩
佔個位子
靜待樓主續集..........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恕刪)

坐等故事~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恕刪)
先卡位在看後續

Lapierre wrote:
很想知道為什麼第二...(恕刪)


很有趣的一篇文,希望後續能趕快出來,謝謝樓主大大

另外想知道很想知道為什麼第二拍不能買~再請樓主開示了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簽到看個後續

看來法拍屋也是很多眉眉角角
太強了 謝謝大師 搬板凳卡一個
期待續集...

為啥二拍不能 好奇+1

非常想知道樓主說的那二三拍其中的問題 期望樓主可以教學
更想知道樓主都如何處理不點交法拍屋的
這次遇到的只是長期住用的前前屋主
若是遇到惡意佔用得蟑螂都怎麼處理呢?
如果是這樣就還好,我以為會有黑道在你想標的時候就來關切要你不要去標。
黑羽斷翼 wrote:
有黑道..我認識幾...(恕刪)

shappytimes wrote:
106年10月現場履勘時,第三人李xx在場稱:我自83年即購買這間房子,一直住到現在,102年5月份時才過戶給張xx,目前和張xx正在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訟,案件在最高法院,還未確定現在是我和先生還有小孩住。詢問有無海沙、輻射、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及非自然死亡事件。答稱:無其他情形。李xx又稱:之前張xx有和我簽租約,後來我發現他是騙我的,我自103年5月之後即未給付租金給他,我告訴我先生才發現被張xx騙,就沒有和她簽租約了。拍定後不點交。


李xx 83年買屋購入一直住到現在(現住人)
李xx 102年過戶給張xx

所以房子是張xx的然後被拍賣

李xx已經把房子賣給張xx
以法條來看李xx應該沒有理由繼續占用房子
李xx把房子賣給張xx還繼續占用房子

請問是這樣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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