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恕刪)
shappytimes wrote:
106年10月現場履勘時,第三人李xx在場稱:我自83年即購買這間房子,一直住到現在,102年5月份時才過戶給張xx,目前和張xx正在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訴訟,案件在最高法院,還未確定現在是我和先生還有小孩住。詢問有無海沙、輻射、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及非自然死亡事件。答稱:無其他情形。李xx又稱:之前張xx有和我簽租約,後來我發現他是騙我的,我自103年5月之後即未給付租金給他,我告訴我先生才發現被張xx騙,就沒有和她簽租約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