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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鑑價害慘了啊!

你都說屋主自己可以申請鑑價。

銀行鑑價書的請求人是屋主,不是我。

你在作賤自己了。對文章的理解力那麼差,還動不動就說別人沒實務經驗。

happywork01 wrote:
哈哈! 我也知道他...(恕刪)


你的狀況,大體上不符合交易常規,實在無討論必要。
有機菜菜子 wrote:
你聽不懂我說的,你自己的房子,當然沒有買賣契約問題,你跟銀行借款,銀行當然估,硬要斷章取義,沒什麼意思。.(恕刪)


是你看不懂我想說的..

你一直說沒有買賣合約的情況下..銀行是禁止進行估價的

所以原PO是買方..買方不能去問銀行事先估價的任何問題..

那..賣方呢??估價不是估完我就一定要貸款?

由屋主出面問一下銀行..作一個粗估銀行會拒絕?

我有間房子需要貸款..幫我估的價吧.....銀行不會拒絕..你自己也說了..不是嗎?

如果賣方屋主出面銀行不會拒絕??

那買方出面作同樣的事銀行依法要拒絕?

粗估只是評估房子的大約價值..

實際貸款會有變動..因為每個人的條件會有不同

就算買方不行..那就由賣方以屋主的身份要求估價..很難嗎?

進而出現一個粗估的價位??這時違法嗎?





違法嗎?





買屋.賣屋..不是只有買屋者是人好嗎?

弄的好像賣屋者不是人..沒權力出任何聲音一樣是怎樣?

由銀行進行估價..本來就是現代人買屋都會作的動作之一

你不估怎麼知道貸款能貸多少??

你怎麼知道自備款該準備多少??




happywork01 wrote:
哈哈! 我也知道他會回答您:"那是屋主同意了"。
而我也是屋主同意的,為何不能估價?
以下是我在#44 第一篇的發言:
<<我在下斡旋之前就和仲介談過,看是銀行看過之後我才下斡旋,或是斡旋上註明貸不到某個金額的話合約不算。
仲介選擇前者。>>
我提出的條件是 1.由銀行先進去估價 2.在合約上寫明貸款額度 3.謝謝不再連絡。
如果你是已經賣了兩年的屋主,你會選哪一個?
就算買賣不成,也有很多人想知道銀行真實的估價是多少吧? 現在買方自己找銀行做正式估價,不是更好?
1不選 反而去選 2 或 3 ?


說不定人家是神人...

買房都是現金直接巴死賣方..

所以估什麼估............

有錢就是任性............

我們不會懂的............

happywork01 wrote:
你都說屋主自己可以...(恕刪)


是銀行人員說這樣的人是沒實務經驗的。唉,打住吧,原意是想幫人多理解實務問題,多提醒一些人免得被呼嚨,夾縫裏的小道,不想說了。

黑羽斷翼 wrote:
是你看不懂我想說的...(恕刪)


要講幾次,只要在銀行知道只要有要買賣情況(除非銀行不知外),主管機關都說不得受理。沒啥好再討論了,自己去問銀行吧!
有機菜菜子 wrote:
要講幾次,只要在銀行...(恕刪)


假設我有朋友在銀行上班,請他私人在假日時幫我看一下、估一下,這樣也不行嗎?
有機菜菜子 wrote:
是銀行人員說這樣的人是沒實務經驗的。唉,打住吧,原意是想幫人多理解實務問題,多提醒一些人免得被呼嚨,夾縫裏的小道,不想說了。

本不是針對你,你卻硬要槓上我。
或許認為你也是好意,所以不想和你再辯下去。

本已經冷掉一陣子了,你卻還硬要把它炒上來。
不知哪來的自信,硬是認為自己比國泰世華30多年實務的經理還懂(我找的可是經理,不是櫃台),認為人家會違法。

這樣好了,你把法條翻出來,看看買賣房屋之前,銀行徵得屋主同意進去鑑價,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我就幫你拍拍手。

happywork01 wrote:
本不是針對你,你卻...(恕刪)


我也不是針對你而要炒起話題,只是因為在回其他文時突然看到你的回答,熊熊想起要把這個規定寫上。我看到你好像刪了不好的字眼(不想確認),我是一個與人為善的人,昨天的確感覺受傷了,所以這是回應你的最後一篇文。

我說了,我不回應了,你的問題,自己去找答案吧。如果你願意說是那家分行經理(不勉強你),或許我可以去請益一下,沒想到這世界真是小啊,搞不好還能敘敘舊。

本因為想幫別人,也不想與任何人為敵,但一回個不慎,卻可能吃力不討好,算了,我以後也會告戒自己,不要再進房產話題,我不再回應了,讓文沉了吧。還是去看看財經的宏觀話題比較有趣。



你影射了我有說「不好的字眼」,那就算你不再發言,我也不得不釐清。

#35>《在買房前,銀行是不可能幫你針對你想買的標的物鑑價的,否則違反個資法 》這是你回應樓主的主旨。

#44> 因為和我買房實際上有出入。所以我問您《您是銀行放款部人員嗎?說的是有些道理,但是
我在下斡旋之前就和仲介談過,看是銀行看過之後我才下斡旋,或是斡旋上註明貸不到某個金額的話合約不算。仲介選擇前者。

這一點我道歉,之前以為是你先回應我,結果是相反。
我先請問"您是不是銀行放款部人員"。這是尊重專業,謹慎不亂發言。

#46> 你說自己不是銀行人員

#47>《您好!既然您不是放款部專員,那就由小弟賣弄一下。
之前寫過<<剛性購買中古屋指南>>,以下算是補充。


#49>《 可以請教你,你是哪一年賣房子呢?若是最近,那也真是佛心來著,怕是樓主的屋主不會同意吧。

#51>《其實我沒有說你不對。屋主不同意的話,不要說銀行,連買方都不能進去看,說不定連仲介也不行。》 這之前都沒說你不對,但是你沒錯並不代表別人錯了。只是我不再用敬語"您"了,因為#49的發言會讓人覺得不懷好意。

#52>《我也猜你是投資客,只有投資客對自己的房這麼有信心,還開放給買屋者找銀行鑑價。近來房市保守,鑑價結果可能有差,個人覺得買房者與轉貸者都要注意風險,合約的確是不能隨意簽的。 》你開始偏樓了,把對方的身分先拿來貶一下。

#53>《我是這樣想,因為一般人不知道銀行不能隨意對未買入標的進行鑑價(佛心屋主並不常見),所以容易誤信你所謂的口頭鑑價,假如他們知道,應該會更謹慎一下。

#54>8月14日《你說我是投資客,我沒必要否認,但是你說口頭鑑價是我說的,根本和我的意思背道而馳。
我說的是:"買方要堅持先由銀行看屋作正式鑑價,才簽合約。如果屋主不肯就不要買。"
你硬要曲解我的意思,那根本沒必要再談下去。你認為你對就對吧。

這是之前我最後的回應。
「---------------------------------------

#61>9月9日,事隔26天,你竟然還再上來開炮。 這次槓上的還不只我一個。
你可以不再回應,是非本無關緊要。
但是我從頭至尾都只就事論事,無涉個人評語。反而你之前自己說了貶人的話,臨走了還要在桌底下踢人一腳。
那就讓真相還原吧。

happywork01 wrote:
你影射了我有說「不...(恕刪)


謝謝大大提供經驗給小弟上了一課,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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