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mucf668 wrote:
當初以適用一生一屋...(恕刪)
1、個人認為,你很難主張說稅務人員核錯了(在計算錯誤或適用法令錯誤上),就連本樓熟悉實務的地政士解讀都認為不適用優惠稅率了,你如何主張稅務人員適用法令錯誤?即使實際上是自住,但稅務員不懂實質原則,也不會管它。你頂多依經濟實質部份去主張,所以行政救濟是我認為的,最有利於樓主的解決方法。
2、在稅務員的認定中是少課,只要在核課期間內(忘了是5年還是7年),他依法仍可以核課。樓主在他們眼中沒有權益被損害問題。不適用信賴保護原則,這有判例。所以也沒有國賠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