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謝謝大家 文章刪除

這房仲不會笨到有兩份約捌!!

照理來說!!你這件買賣只有一份約!!那就是320萬那份!!

弄這個實登是因為!!

(1)買320以後賣319叫賠售
(2)用320貸70%或是60% 頭款都不用拿了
(3)跟買方收320付你230 實賺90 這比較不可能吧!!
原本以為實價登錄出現買賣價差只出現在新建物
原來中古屋也會有這情形
一般人不會知道 怎麼賣屋

多賣幾棟就知道了

David-Kuo wrote:
有人可以翻譯嗎?


屋主要200賣 買方要300買 中間的100 請問是誰賺走

用什麼方式賺走 .....

三角簽 或是 做高成交價

如果 有個仲介或中人 帶種能把 33%的利潤說自己要賺 我還沒遇過

在來 一說 如果買方知道他200 能買到房子 為何還要多花100

賣方知道他能賣300 為何還要200賣

如果 對方都能知道 那叫服務費 或中人費

如果 對方都不知情 那叫什麼?

做高成交價 買賣雙方會不知情嗎?

實價登錄高低...會影響到貸款金額.但也不是絕對

230萬 貸款八成

但320萬 不一定能貸八成 有可能七到七成五

寫高 有好處,但也有風險.

現在 會做高成交總價的 除了 投資客 或是有配合的客群

誰會沒事 亂做違法的事....高利潤 高風險


小彤198183 wrote:
如果 有個仲介或中人 帶種能把 33%的利潤說自己要賺 我還沒遇過...(恕刪)

我遇過, 而且我還是那個扮演 假買家+假賣家 賺紅包的人

不過那已經是民國80年左右的事了,當時外甥在“傳x寶”當仲介,房仲賺差價的情況很嚴重

總共出場二次,賺了個兩萬紅包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發文者逕行、大量編輯內容,文章唯讀。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