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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法令規定房價只能小於或等於購入價出售,您怎麼看


pyang3 wrote:
簡單回你吧1)你說...(恕刪)


回復 pyang3
您好,我應該是說絕大部分的物品都會折舊,您也不必提初代任天堂,您說收藏家的骨董或是名畫即可
我當然知道這些東西會漲價,我也覺得合情合理,我不知道我說大部分物品會折舊哪裡有問題呢?

您提到的第二個問題:
2)你說房子是必需品,不能炒作或漲價
請你去跟農夫說:稻米是必需品,我不管你的成本有沒有增加,反正我現在一斤跟你買多少錢,二十年後還是付你這個錢

農夫稻米的成本增加,售價當然會增加,每次收成都是最新鮮的稻米,我覺得合情合理
請問一下持有房子的成本會增加什麼呢??每次轉賣都是最好的屋況??


請問我這樣回復,有這個機會與您討論更深的嗎?
Jason0106 wrote:請問一下持有房子的成本會增加什麼呢??每次轉賣都是最好的屋況??

1. 如果你講「大部分的東西都不保值」,即是容許例外的存在,例如你說的藝術品
那我就說房子就是一種例外,因為房子不只是房子,他是一個多重因素交叉出來的產物
和名畫一樣,不只是畫布加顏料,而是美感藝術與稀有性
但你偏偏認為房子是「大部分的不保值東西」之一,而我不認為,那請問誰說了算?
如果討論的前提假設無法被雙方同意並確立,之後都是雞同鴨講
因此你要先說服我,為什麼房子和手機一樣不保值

至於為什麼是你要說服我,而不是我說服你
因為現在是你要挑戰普世價值,就像哥白尼挑戰地球是平的一樣

2. 農夫種稻有成本,擁有房子也會有成本,而且這個成本本身也會增加
都不要講賦稅的部分,把房子維持成良好狀態就需要成本
你質疑房子轉手時不會在最好的屋況?我才要問為什麼不可能?房子又不是免洗筷
我們套個數字才有感覺:
這個房子全新第一手屋主,買1200萬
住了十年後,房子破舊
依照你的規則,只能賣比買價低,所以他賣我1000萬
接著我花了350萬,把房子裝潢成和十年前一樣新,東西用更好也更貴(因為過了十年物價通膨),而且每天都有傭人打掃(人工也比十年前貴)
兩年後,我要賣這間狀況極佳的房子給你,請問我該賣你多少錢?
如果你說最多只能是我的買價1000萬,那是不是逼我把房子敲到剩1000萬的價值再給你?
如果你說最多只能是這房子的歷史最高成交價1200萬,那是不是逼我把房子敲到剩1200萬的價值再給你?
10年前的100萬=現在的100萬???
不是不支持打房只是這樣的想法太想當然耳
如果你有一大筆信義區土地你要不要每坪10萬賣
還是你也會參考行情賣
不能因為你沒有所以別人也不能有
那乾脆直接用炸彈炸然後大家戶外定高支誰拳頭大就圈的範圍大

pyang3 wrote:
1. 如果你講「大...(恕刪)


回覆pyang3
早安,謝謝您給我討論更深的機會,回歸正題
首先我覺得絕大部分的房子不是藝術品也不是收藏品
房子是拿來住的,這邊的 住 我解讀成使用,不知道您是否認同我的看法呢?
我們撇開藝術品或收藏品的角度來看,我並沒有說房子跟手機一樣不保值
我是認為手機或房子都應該折舊,但重點是折舊率卻大不同,也可說保值性差很多
手機通常用個十年,應該視同報廢或價值極低,對吧?
可是房子住個十年,若地段好,屋況極佳,按我的假設來說,還有95%甚至100%
的價錢,前者賣你原價你的應該會覺得荒唐,後者賣你原價你可能會覺得賺到
說來說去就是一個觀念,使用者付費or使用者獲利 那個比較合理?
當然,若您眼光精準,買的地段好的房子之後原價賣出,您付的費會相對低很多
也是在情理之中

您提到的第二個問題,觀念認知問題
我認為房子是有壽命的,我說的壽命是指主結構問題,這個問題並不是室內裝潢可以解決的
不知道說到這您認不認同?
屋齡隨著時間增加,使用壽命就會減短,什麼道理壽命越來越短價值越來越高?
您提到的裝潢或地段等因素,若能讓壽命越來越少的房子還能原價賣出,是否就應該覺得很不錯了呢?
當然都更或重建要另當別論

以上是小弟淺見,我尊重您不同的看法
我的想法很單純,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
至於怎麼落實?我覺得我的想法可以落實
這個方法是不是唯一或最好?我並不認為是
更重要的是歡迎大家提出有效且更好的方法
當然若有人認為房子是拿來獲利的,我也絕對尊重
很好的想法

就先從您家開始實施此項規定好了!

還有一個更好的想法

之後人民薪水只能越來越少,不能加

一樣從您開始!
房子折舊,那土地呢?
現在是要共產國家就是了...
我覺得現行的房地合一就有很強的防炒作效果
君不見現在市場之冷清...
等這一波自住客都買完後,真的買氣會躺平
Jason0106 wrote:
回覆pyang3早...(恕刪)


買不起為什麼一定要糾結在買房
你沒看到房地產版上很多大大在鼓勵租阿
錢拿去8%年化報酬率投資
現在可以便宜租豪宅
將來享受退休生活
為什麼一定要糾結在買房這件事?

坦白說
就是很多像你這麼想買的
想要便宜買的
房價就掉不下去
便宜每個人認知不同

之前嚐到甜頭的
資本雄厚不會輕易放手
之前泡在水裡漂的
一旦有機會上船
會輕易送出門票?

原價或折價賣出
這樣誰會有動力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
誰會去維持屋況?
好的電器好的裝潢?
百業蕭條,生活水準下降
只為了圓一小撮人的有屋夢?
租吧
又不是沒社會宅








Jason0106 wrote:
回覆pyang3早...(恕刪)


現階段以雙北市而言

淡水 三芝 金山 石門 萬里 房子屬必須品

台北大安區 信義區 中正區 松山區,新北市板橋區 中永和區 這些全屬被炒作的奢侈品不是必須品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買不起為什麼一定要...(恕刪)

回覆提大
謝謝您的回覆,您回覆的內容我大致上同意
不過您提到:追求更好生活品質,百業蕭條等看法,我看法剛好跟你相反
我認為我的方法能大幅降低房價而更低的房貸才能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更不會百業蕭條,反而會刺激消費
百業待興,很多專家說理想的房貸與收入關係是333法則,當房貸佔的所得比低於三成絕對更能有生活品質喔

Jason0106 wrote:
若政府規定住宅出售價不得高於購入價


人類自有歷史以來
除非是集權國家同一派發的房子
我還沒有聽過這種想法
那先拿你家貢獻吧
這樣我就信任你的決心


基本上我覺得老是有這些不切實際的想法
真的好好賺錢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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