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過去一年或半年間,你太太的收入都有存入銀行,是可以拿出來做財力證明的,戶頭每個月剩多少錢也是銀行會看的重點,比如說你一個月五萬,每個月只剩三千,一年下來只有3萬存款,比一個月賺3萬,每個月剩2萬,一年下來有24萬相比之下,後者財力比較強太太每個月賺的錢要先全額存入銀行再拿出來用,這樣才看得出來收入
誠心建議版主先租或先住在現居處.買新房有裝潢 傢俱的需求.還有您沒算到日常開銷.貸款30年是否能在退休前繳完都還是問題別為了買房子犧牲生活品質.您貸款+(水電瓦斯管理費)超過薪水50%.風險很高.試想有沒有可能因為買房.就讓自己窮到只剩下房子(因為沒有靈活有餘的現金).就目前現況看來.要漲價的可能也低.繳房貸當定存的說法.基本也不存在了.PS 如果版主 有其他兼差或不用報稅的收入.請忽略在下不成熟的發言
希望樓主可以貸款買屋成功...未來才有希望在法拍屋市場看到您的物件...台灣才會有便宜的房產可買...如果大家都不全力買屋...房市不會崩盤的...為了加速房地產泡沬...應該學習日本全民瘋買房...我們才會有機會加速見崩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