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111 wrote:
贊成實坪制。難道沒...(恕刪)
我覺得公設這樣說可能定義太廣 可能可以再細分一下
已我目前住的這棟華廈來說 權狀11X坪,我實際量過室內加上陽台90來坪
公設大概15-20%左右,我算過 公設大概就是 我大門出去的走廊 (單層一戶)、電梯、樓梯(2隻)還有 1F有些公共空間
因為公共空間少,住戶也單純,大家自我管理,公共地部分輪流管理,大家住的很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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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樓裡,每一層樓最主要的公設為自己家門口的走廊(是這層的住戶均分嗎?)、電梯、樓梯,這是必要的公設
以目前來說 建商還滿重視這一塊的,大家走廊雖然不寬,但建材都有用心 (大理石),
如果未來實坪計算大家不重視這部分的公設,那建商可能有就好,隨便弄一弄,到時候進出口會可能變成沒有質感
(就像香港、新加玻電影裡那種很像宿舍的長走廊)
這類的公設我認為應該要計入權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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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覺得比較沒必要的公設,豪華的大廳見仁見智,
游泳池,健身房之類的,應該就要交由市場去決定,有人要有人不要,但應該納入管理委員會名下管理而不是灌到住戶裡
還有地下停車位,我認為不應該納入公設裡,也是交由管理委員會名下管理
我認為以現行的大樓來說,公設比有往下降的機會,30%以上真的好離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