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關說違建緩拆,以後關說違建免罰或輕罰可是各級民代生財利器前幾名咧市府預算掌握在議員手上他們來市府建管單位「關切」能夠不理會嗎?不論是拆或罰,問題其實都在實務執行上阻礙很大最後往往淪為市府徒具武器,卻沒人敢動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