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台灣是唯一有土增稅的國家? 比歐美十到二十年房屋稅總額還高?

回到開樓的議題,用英國來講,聽好,你要是知道英國制度,你會嚇死。

英國土地開發,有開發權審議制度。最恐怖的是,開發權否決後,政府不補償你。

這一點很嚴重。比方你買了一塊1000平方公尺的土地,經過區域開發會議,由居民、政府人員等開會討論後,決議你這塊地,不能蓋商場:對不起,你就不能蓋商場。不能蓋百貨公司:就不能蓋百貨公司。只能蓋住宅:就只能蓋住宅。只能蓋1/2的住宅,另外1/2必須做公園,你就只能照辦。否則,你拿不到開發許可執照,連開發都不能開發。而且,政府不會因為你這塊土地不能開發,就賠償你。

假設南鐵抗爭遇到這條,台南市政府下一招,跟居民妥協,改成原地開挖,後面只借用當臨時軌,完工後還給居民。然後到時候等居民要來申請開發蓋房子,一句話就否決開發,要求後面全部當作綠地,只能進行容積轉移。

如果台灣有這套制度,南鐵抗爭根本就吵不起來。

開發權,屬於公共財,這是英國從1940年代開始的規劃體制法令裡面,最重要的一條。土地的開發權利、開發利益,屬於公共所有。所以英國土地增值稅的第一道關卡,在這個法令實現。

----

第二道關卡是公共工程受益費。這點我沒有詳細研究,但知道英國有,但不知道怎麼徵收的。這個很麻煩,因為工程實施後受益狀況,難以評估。可以從調整房屋稅、地價稅的本體價格來微調,但如何有效徵收?我不知道。現在英國還有沒有從這個主題去課稅?不確定,畢竟大工程數量少。台灣也有公共工程受益費這個東西,怎麼課徵的?我沒研究,但以前買賣房屋會跑出這一項來。

第三道關卡是所得稅。也就是台灣的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英國採實價課徵,台灣也正在往這條路上走。

所以土地增值稅在國外不是沒有,而是怎麼課徵的問題。

土地買賣,有價格的增加,就是獲利,不管是因為你家旁邊多了捷運、多了學校、多了商場、多了電影院、甚至多了仲介店面,所以開始有人炒作,學理上認定,這些利益的增加,都不是你屋主個人努力的結果。所以這個漲價,應該歸公。其實台灣很客氣了,照理這個漲價歸公,比重應該很重。至於稅收收去是被神豬吃了、被空心菜啃了、還是被馬臉塞耳朵裡,那是另外一回事。

社會福利國家的制度是雙向微調的。除非你是某某富商,號稱買的房子有排過命盤,調整過先天八卦,栽下梧桐樹、墊入風水盤,靠你自己來讓土地的價值飆升。那是另當別論。不過事實上,我也研究過這個東西,基本上,房屋的這套風水命盤理論,要能實現,只能對應屋主的流年八字。所以除非你跟前屋主的命盤是一模模一樣樣,否則前屋主住過大發的房子,在風水命理上來說,不會讓後一個也大發。

因此,土地增值,這是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這是土地增值稅的本意。

=====

再來房屋稅、地價稅,這個在另外一篇文章討論過,不多詳細的說,簡單的講,英國也有,而且課很重,這叫做council tax,課徵的方式是band級距,英國每十年會做一次全國性的普查,包括人口、居住、收入、土地價值、等等等等,很多資料。然後英國有一套post code系統,一個post code,大概就是台灣一個鄰、或者更小的單位,你只要查詢一下post code,大概就知道你們家那個塊的貧富級距,每個貧富級距有一個稅率,然後對應你家的面積,就知道你該繳多少政府稅。

如果你是個窮人,居住到富人區,你會被課徵富人區的稅。所以呢,解決方式就是,趕快把土地賣了,去窮人區住。聽起來像是在搞階級,但對應的,則是政府對於區域發展控制的工具又多一個。

這個稅,我記得包含下水道費用、清潔費用、地方政府稅收、地方政府公共建設等等的費用。專款專用?這種說法還蠻怪的,就跟其他地方稅的課徵一樣,房屋稅、地價稅,只是地方稅的主要來源之一。這些錢都是拿來給地方政府營運用的。不指定特定目的。

前幾天有人貼文討論公平正義是不是共產主義?共產主義跟社會主義,都是馬克思主義的後續延伸,這個稅制基本上是社會主義的思維。政府要對於經濟發展伸多長的手?這是過去近兩百年來人類社會討論最多的主題。資本的自由發展,必然是掌握生產資源的資本家、跟提供勞力的工人階級之間的反覆鬥爭、拉扯的結果----這是馬克思的概念。共產主義利用這個概念,發展鬥爭的工具。社會主義則利用這個概念,去遏止資本的過度累積跟對於勞工的剝奪。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本質上來說,國父孫中山當年是去鈔社會主義來的。
稀奇古怪 wrote:
用房屋稅與土增稅來社福與救濟窮人是您先提起的.

我那裡先提起"用房屋稅與土增稅來社福與救濟窮人"?可否請您回文使用引言?

稀奇古怪 wrote:
如果加入高達上百萬的土增稅,絕對是相關房屋稅最重的國家,懲罰有屋族,當做罪犯

你有比較過台灣和歐美房屋持有幾年(可以用5~10年來比較),從持有到轉手繳的稅誰比較重嗎?
至於上百萬的土增稅,我本身和身邊的朋友都還沒有繳過這麼高的土增稅。(最多的豪宅級,持有十年,也是幾十萬而已)
如果是是特例,那歐美也有超高的持例可以比。
無論如何,繳上百萬旳土增稅,相信也賺了更多。賺多繳多,不是應該的嗎?

稀奇古怪 wrote:
所得稅,英國人收入三萬三台幣以內是免稅,當然各國國情不同,台灣不見得是輕稅就是了

台灣免稅額度比台幣三萬三少嗎?
弄錯了啦!英國所得稅免稅額應該是一萬英磅左右(因為一直調整,我也不知確切數子)
那是比台灣高佷多沒錯!
但台灣大部份薪水族所得稅大概就總所得10%左右,英國(我所知道,美國也一樣)約是總所得的30%以上。
這樣是那一個的稅比較重?
台灣從來都沒有高稅的問題,而是絕大部的比例的稅是薪水階級在繳。這是有錢人旳輕稅和節稅管道太多所導致的不公平。

tdbigman wrote:
所以土地增值稅在國外不是沒有,而是怎麼課徵的問題。

是的!
名目不同,徵法不同。
土增稅也不是國父或台灣發明的。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法國人。
只是實際上不一定用土增稅這名詞。
台灣因為土地增值稅是憲法明定要課徵的。
除非修憲,不然名詞不能改,取消更是不能。


tdbigman wrote:
這個稅,我記得包含下水道費用、清潔費用、地方政府稅收、地方政府公共建設等等的費用。專款專用?這種說法還蠻怪的

請回頭看我的回文,重點是在大水庫理論,不是專款專用。
就怕有人要提稅不是全部進大水庫裡面,所以特別提一下"非專款專用"的稅。結果變成好像我說的是稅都是專款專用。真是回到要哭了。
專款專用的稅不是沒有,但是不會多,一般會稱為XX捐。像提過的煙捐,健保補充保費或是公益彩券等就是。
公益彩券因為稅率是佷高的,所以也不叫稅也不叫捐(捐通常比一般稅率更小),而是叫盈餘分配。其實就是稅,只是叫稅會讓人覺得那有這種超高稅率。盈餘分配講難聽一點就是分贓,比例怎麼分就都不奇怪了!
tdbigman wrote:
回到開樓的議題,用英...(恕刪)

您寫的好長,可是好像大部份都不相關.
只有一個重點:每年繳一次的Concil Tax就是相當於台灣的房屋稅,中間級距每年1500英鎊,內容包含所有的服務費用你也知道了.
至於賣房,只有資本利得稅18%~最高28%,沒有土增稅. 不只是名目不同,台灣名目多,而且台灣稅重了很多.
這幾年來,你要一般人一下子拿出五十萬一百萬繳土增稅可以,那就不要資本利得稅,當然是資本利得稅更合理,沒賺就不要繳.

土增稅暴增,就是對現今有房族極度不公平.

sunyearhuang wrote:
我那裡先提起"用房屋...(恕刪)

都是自己寫的,自己想吧,反正不重要.
就算你朋友住的地段不佳,房屋太小,土增稅算五十萬好了,還是相當於英國平均房屋稅加總十年的總額,不痛,那你朋友們還真豪爽,很多區塊土增稅可是不只這個價,您有沒有在研究房地產啊?

以前當然台灣便宜...你用持有5-10年來問,以目前這幾年台灣的稅法,遽增土增稅+房屋稅+地價稅+資本利得稅,當然比大多數國家都貴很多啊,(美國某些州與特定地區房屋稅很高,就不一定了). -- 所以台灣有屋族不可以有意外,不可以缺錢賣房,不可以為了特定原因換房,買新房不可以用家庭其他人名字買,不可以突然變窮,一下子拿不出幾十萬一百萬來繳稅,以免所有財產被政府扣押?
如果你用20~30年來問,我就不敢確定,但是人生總有意外,買賣需求很多.

賺很多,資本利得稅不就繳了,為何還有土增稅呢? 重複課稅. 那沒賺或虧錢,沒買新房,為何還要繳土增稅呢? 上面已講過多次.
至於所得稅就不談了,脫題了.
稀奇古怪 wrote:
至於賣房,只有資本利得稅18%~最高28%,沒有土增稅

英國是以實價課徵資本利得,台灣是以公告現值。所以比率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資本利得本來就可以代替土增稅。
台灣是因為憲法的關係,房地合一暫無法取消土增稅,但利得還是有把土增稅基扣掉來誀色重複課稅。
總的來看,據我所知,英國房地稅沒比台灣少,不要被在推銷海外置產的仲介文給騙了。

稀奇古怪 wrote:
都是自己寫的,自己想吧,反正不重要.

我沒記憶,也找不到,理論上我也不會說這種話。
so,我有說,請指明在那裡說,我說錯了 給您道歉。
我沒說,您看走眼,也請您還我公道!
不要打了人一巴掌,問你為什麼打我。回個自己想,反正不重要,這樣對嗎?

稀奇古怪 wrote:
就算你朋友住的地段不佳,房屋太小,土增稅算五十萬好了,還是相當於英國平均房屋稅加總十年的總額

地段不佳,房屋太小,土增稅50萬?不知你和我有沒有住同一國?
我一棟十幾年的公寓(三十幾坪),10年前賣掉,土增稅只有兩萬多;
兩年前賣掉一棟7年的透天(七十幾坪),土增稅->零(我自己計算要繳兩萬多,但代書說不用繳,不要問我為什麼)。
這兩棟房都在中上地段!不算極佳,應該也不至於淪茖地段不佳,也不算太小吧!
另一棟三年屋,大樓七十多坪,在市區一級戰區。還沒要出售。但如果現在賣,核算下來土增稅約二十多萬(以非重購宅計算)。
你也知道三年前購人的房子,又在精華地段,土增稅是最傷的,但還是有賺頭。
當然房子不是台北市,台北市是高了點,但相對公告現值是在多年以前就逐年在調,在台北現在屋主替以前屋主繳土增稅的比例小。
而且以台北公寓來說,50萬的土增稅也很高的,應不是什麼地段不佳的小房子。
無論如何,土增稅就是土地漲價了,功勞卻不是你,梲率再高也是合理。
只要->
1.重購自用宅可以減免。
2.土地增值要合乎實際。
那麼,土增梲率訂多高都合乎公平正義的,妙的是在交易時繳,賣方口袋有錢,沒有繳不出來的困擾。
第一點,台灣有做,也沒問題;第二點就很糟糕!
以前公告現值調得慢脫離了現實,然後在這幾年拚命趕進度,確會造成短期的買賣,沒賟到那個錢,卻要被認定有賺那個錢。
無論如何,這都不是土增稅的原罪,也不是稅率訂太高的問題,是執行面出了問題。
好在,這種現象只是一時旳,進度趕完了,就恢復正常了。
受害的就是這幾年買賣的屋主吧!(我應該也算受害者)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