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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這叫破壞大樓外觀,建商的就不是?

房子是你買的還是管委買的?冷媒管已經收尾收得很漂亮了,買個房子還要被限制使用.....這什麼道理?又不是噪音影響到其他住戶
你實在太客氣了
陽台沒外推已經很好了
不過是個冷媒管還敢戰外觀???

那在來陽台直接外推!!
我比較好奇三、四樓冷氣掛成這樣有比較不破壞外觀嗎......
租一口棺材 架高放在陽台~

看要冷氣還是要棺材~
邦妮熊餅乾 wrote:
文長(落落長)還沒...(恕刪)


現在的管委會是合法成立的嗎?
Yes 的話 先看清楚所有規定

No 的話 當然不用理
------------------------
google:

首先你們有沒有選出主委.監委.財委 或是其他委員,
是如何選出(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出席,1/2以上同意)

出席人數未達2/3即未達法定人數,自應流會,所作決議即屬無效
每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記錄,出席人數,住戶公約等,
必須呈報當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如此才是合法的管理委員會
(一般例會無需呈報,但仍需要紀錄,供住戶備查)

左邊3-4樓,右邊4樓的室外機不是更破壞外觀??

去問問建商有沒有找他們?

如果建商要求結構牆洗洞...

那真的是黑心賺錢不怕出人命...
掛布條寫字報真的是一個很好的辦法阿XDDDDDDDD
回樓主
這個問題的癥結點是 陽台牆上的磁磚牆是屋主買的專有部分? or 公設持分的部分?
是前者當然屋主愛怎樣便怎樣 後者當然管委會說了算 因為你沒有私人的所有權
換個角度用錢錢來看 陽台裡的磁磚牆上的磁磚掉了
是你私有部分 屋主自己花錢修; 是公有部分 管委會花錢修 權責是完全不同的

而建商破壞外觀的部分 管委會當初驗收就不應該過 而非建商可以為所欲為

總而言之 規範是規範 管委會不執行就跟廢紙無異 若管委會來硬的上法院 該遵守的也跑不掉

soziohall wrote:
現在的管委會是合法成立的嗎?
Yes 的話 先看清楚所有規定
No 的話 當然不用理
------------------------
google:
首先你們有沒有選出主委.監委.財委 或是其他委員,
是如何選出(區分所有權人2/3以上出席,1/2以上同意)
出席人數未達2/3即未達法定人數,自應流會,所作決議即屬無效
每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會議記錄,出席人數,住戶公約等,
必須呈報當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如此才是合法的管理委員會
(一般例會無需呈報,但仍需要紀錄,供住戶備查)

你沒有google完整 後面還有別的玩法 人數不足流會
召開第二次僅需區分所有權人1/5出席即可(而且還可以用收委託書的方式達到法定人數/坪數)
不是不出席不理會 法律就站在你這裡
若真的關心自己的社區 不希望被少數人把持 請自己多多參與
邦妮熊你這個建案是不是延平路三段的啊,我怎麼看都是最近蓋好的那一間.......達字輩的
天龍國難民 wrote:
回樓主這個問題的癥結...(恕刪)

我剛翻了一下合約書
裡頭有外觀切結書
建商有預留有冷氣洞口,請遵照指示安裝。
這樣說來其他住戶另外在大樓陽台洗洞安裝冷氣的,也要遵守吧⋯⋯這樣子就大條了
管委會目前根本沒有辦法驗收公設
因為建商沒有讓管委會做這項驗收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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