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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修法加入第三方監造

素還真真真 wrote:
哇哈哈!你找到知音嚕...(恕刪)

我只是了解你沒有網路電腦就………
記得搜尋資料的時候要註明出處喔^^
terrybog wrote:
我只是了解你沒有網路電腦就………
記得搜尋資料的時候要註明出處喔

網路資料是用來指點給你們看,否則又說我自己掰的,老師上課也是要帶教材!

一大堆人連網路資料都還不會找勒,只會天馬行空幻想,還不叩謝解惑?
素還真真真 wrote:
網路資料是用來指點給...(恕刪)

所以我說你不能沒有網路跟電腦
terrybog wrote:
所以我說你不能沒有網路跟電腦

那當然,因材施教嘛!看得懂的就默默吸收,資質差的就一直反問 ~

不帶些教材+圖說,老師會很難教懂低能學生滴。
prefa2010 wrote:
建管不能只有三分鐘熱...(恕刪)

引述文章---寫到:
早在921地震後的隔年年底,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就曾完成「強化建築施工勘驗制度之探討」研究報告,直指建築物結構安全尚無法完全由民間自發性之監督達到確保,建議公權力不應退卻,宜仿效日本「中間檢查制度」修正《建築法》,由民間第三公正單位協助辦理施工現場勘驗。然而921才過沒多久,因為新聞熱度不再,政府就開始怠惰,且由於建管措施嚴格化會增加建築開發時間及成本,在政策研議及立法階段受到建築開發利益團體杯葛,以致相關的改革議論竟石沉大海,只聞樓梯聲響。

....人們很快又忘記這次的教訓,反對的利益團體勢力則再度興起。

人啊! 究竟是貪婪造成無知? 還是無知而貪婪呢?

terrybog wrote:
..附上一個營建署的「新函令」...(恕刪)




那主要是"兼任"...的問題...

其實,很簡單,

一:施工不實,用料不實...很簡單,尤其是"蓋給別人住的房子",也沒啥責任....咱們去蓋,搞不好,蓋得更差...

二:施工不實,用料不實...很困難,還要賭身家,關到挫賽....誰去蓋,攏蓋得很讚,包括公共工程...

.....第三方監造,是不錯的方法....


還有一點...法令幾百條,罰金最高幾億....要加上:

一:相信廠商是善意的...

二:懲罰性賠償...


~~~~廠商自主管理、加入第三方、讓人不敢打官司的法規.....沒有人敢低價搶標吧!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107-2-4昨晚連續地震, 突然想起
"第三方監造"來做個標註~~
mark一下~
也許若有建築行業的朋友親戚幫忙看一下就可以達成效果,
靠政府跟建商就再說吧
身為自建的業主,對這個議題是感同身受!第三方專業監造的用意,主要是彌補業主專業跟監工時間不足的問題。但我覺得還要再加入『房屋安全履歷』制度。也就是房子從無到有的過程,都要有照片、影像、測量、紀錄與簽證負責!只要這個環節落實了,自然難以偷工減料。大樓建案要怎麼做?留待高手指教。現在幾乎每個自建的業主都會做影像記錄了,仔細一點還會做數據記錄。但我的經驗是,影像、數據通通都有了!但....你懂嗎?你業主不懂,包商在你面前偷工減料,你也未必看得出來!
今天是....0206,剛半夜花蓮又來個規模超過6地震
期望大家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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