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屋主看過專任合約後再依照合約內容行事即可這樓主親戚沒順便告知嗎?另外,如果嫌房仲費貴,就不要用房仲的資源,還說是自己上網看到的沒房仲花時間人力開發賣方、沒仲介公司花錢設立網站、花錢打廣告、花人力上傳,樓主在網路是看不到這間房屋資訊的樓主應該選擇提供屋主自售平台的網站,並靠自己篩選出屋主自售的物件,這樣會好點
這樣搞 不是不行雖然 我不知道 樓主看上的物件是多少錢的?如一千萬 以1% 來算 是十萬如 被仲介知道 不知道他要怎樣找你的麻煩而已光想到跑法院 我就不想幹了~~~反正 仲介有的是時間 就不知道樓主 是否跟他一樣了
買方仲介費2%現在整個走勢看跌2%多殺一點就有了何必想這些旁門左道?假設合約滿後三個月才能過戶如果三個月後實價登錄跌一成請問樓主要用什麼價格跟屋主買?屋主又肯接受什麼樣的價格?現在是買方市場嫌貴就多等等實在沒有必要搞這些有的沒有的把簡單的交易複雜化
根據朋友幾年前買房的經驗...透過房仲帶看房子後來私下找屋主交易被房仲知道後,要求賠償...朋友一開始不鳥房仲,屋主還說不用管房仲,他很有經驗了..最後 上法院,來來回回的受不了.... 賠錢了事.....
請問"Ken一路發"大大【如果版主跟買方,依約等到合約完全失效後,才買賣房子,房仲要如何提告?】Ken一路發 wrote:我的重點是:1....過不過三個月,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金額的大小才是. 5~60萬以上,是你,要不要去收?(房仲是靠介紹房子過生活,不是吃素的,至少我朋友不是).....
"法務不是吃素的"哈哈~簽約時看清條款吧!附帶條款也請看清楚..好好利用審閱期.若是連審閱期都會催促...不懂可以多方請教....買方有好有壞..仲介一樣!買賣雙方想省錢..仲介想賺錢..這是正常事.自行買賣有風險.透過仲介也不一定就能得到最佳條件....一切都是態度..資訊不對等..本來就難有對等條件...很多從業人員的一些行為..也是在法律規範下.."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