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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委託疑問

很難定義吧
很難定義吧
很難定義吧







,,,祝你好運
請屋主看過專任合約後再依照合約內容行事即可
這樓主親戚沒順便告知嗎?


另外,如果嫌房仲費貴,就不要用房仲的資源,還說是自己上網看到的
沒房仲花時間人力開發賣方、沒仲介公司花錢設立網站、花錢打廣告、花人力上傳,樓主在網路是看不到這間房屋資訊的
樓主應該選擇提供屋主自售平台的網站,並靠自己篩選出屋主自售的物件,這樣會好點

小圈圈的媽 wrote:
其實問題的源頭,就...(恕刪)


蛤??? 一個CASE 抽三百

這是價值 幾億的房子壓???

買方我記得可以殺到1% 才是壓???
就是有你這種人~政府不是只是保障消費者~也有保障仲介公司~要仲介帶看~又要私下交易~真是好棒棒
這樣搞 不是不行

雖然 我不知道 樓主看上的物件是多少錢的?

如一千萬 以1% 來算 是十萬

如 被仲介知道 不知道他要怎樣找你的麻煩而已

光想到跑法院 我就不想幹了~~~

反正 仲介有的是時間 就不知道樓主 是否跟他一樣了

買方仲介費2%
現在整個走勢看跌
2%多殺一點就有了
何必想這些旁門左道?

假設合約滿後三個月才能過戶
如果三個月後實價登錄跌一成
請問樓主要用什麼價格跟屋主買?
屋主又肯接受什麼樣的價格?

現在是買方市場
嫌貴就多等等
實在沒有必要搞這些有的沒有的
把簡單的交易複雜化
根據朋友幾年前買房的經驗...
透過房仲帶看房子
後來私下找屋主交易
被房仲知道後,要求賠償...
朋友一開始不鳥房仲,屋主還說不用管房仲,他很有經驗了..
最後 上法院,來來回回的
受不了.... 賠錢了事.....
請問"Ken一路發"大大

【如果版主跟買方,依約等到合約完全失效後,才買賣房子,房仲要如何提告?】

Ken一路發 wrote:
我的重點是:

1....

過不過三個月,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金額的大小才是. 5~60萬以上,是你,要不要去收?
(房仲是靠介紹房子過生活,不是吃素的,至少我朋友不是)

.....
"法務不是吃素的"哈哈~
簽約時看清條款吧!附帶條款也請看清楚..好好利用審閱期.若是連審閱期都會催促...不懂可以多方請教....
買方有好有壞..仲介一樣!買賣雙方想省錢..仲介想賺錢..這是正常事.自行買賣有風險.透過仲介也不一定就能得到最佳條件....一切都是態度..資訊不對等..本來就難有對等條件...很多從業人員的一些行為..也是在法律規範下.."遊走"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 科科
supremeusa wrote:
最近看到了一間屋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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