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買屋時,請原屋主簽了一張同意書以承諾:如交屋後發現有原本存在的漏水情形,賣方同意以成交價買回,並負擔買方因此筆交易所花費的必要費用(憑單據)。原屋主爽快地簽了。入住至今未發現漏水問題,感謝原屋主將屋況照顧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