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0711 wrote:有房人才是可憐的房貸...(恕刪) 實在話⋯⋯因為房價只能上漲不能跌價否則誰敢接刀不能怪他們真的是只有漲價了⋯⋯有錢買房做功德救援大批投資客否則蔡深大師講座資金大退潮⋯⋯那麼投資客和貸款戶⋯⋯法拍案例就大量繁殖無人接手而崩潰
財政部最近讓利給繼承房屋族的優惠,不過還是感到很多語病!比如說:1.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是否也包刮合併居住期間?所以說繼承房屋如果沒有連同居期間一起合併不就無法享10%的利率?而是享超過10年(假說)的15%稅率?2.繼承的定義系指被繼承人往生除戶開始?還是說要辦共同繼承才開始?
舉個假設例子讓大家理解一下......父親 辛苦努力打拼一輩子...在生前在大力光3000元時,買了20張,每張購入值成本300萬,股票共值6000萬......好景不常,買入即被套牢...過世时大力光跌成2500/張,市值為5000萬.....若由 兒子繼承...先繳遺產稅 5000萬的10%....500萬......而後兒子隔了2年...因故超缺錢,用4000萬賣出(假設跌成2000一張)...假若是要實價課稅,國稅局說成本依面額10元認定,成本應為200萬......所以(4000-200)*20%=繳稅760萬....----------這時一堆人,應該會說,課得好阿....很多人連1張大力光都買不起阿...4000萬-760萬=3240萬..還算是超有錢的,算是撿來的.....還不謝恩...還在那GGYY......或是說若我有20張大力光,送10張給政府都沒問題,何況是繼承或受贈來的...反正站著說話不腰疼....父親 辛苦努力打拼一輩子的錢,是搶來的嘛 ?而且6000萬買入...4000萬賣出....虧了2000萬,還要繳760萬的稅......另外先前還課了500萬遺產稅假如股票真的這樣課稅,也是非常符合公平正義?
我想您可能搞錯了遺產稅的重點是, 不希望財富世襲, 導致富者恆富你爸努力一輩子, 是靠這個政經環境, 才能累積財富, 是靠"合法劫掠"其他人的收入才能累積例如:我賣你一台iphone 2萬5, 是要合法劫掠多少人的財富呢? 成本才多少。死後繳大部份的遺產給政府, 政府才能分配下去繼續推動社福及國家建設, 給予更好的政經環境若財富一直世襲下去, 後代子女不用努力, 反正可以接收長輩的遺產, 國力很快就會衰敗下去若想清楚重點是"不希望財富世襲", 即使課再重, 你也不會覺得太奇怪以前遺產稅50%大家也都在繳, 現在大家都想不勞而獲, 即使降到10%也是一堆人在叫以前因為課的多, 長輩為了留給子女更多, 所以會更努力賺其他人的錢
saya wrote:我想您可能搞錯了 你完全看錯重點了吧...6000萬買入.....4000萬賣出...虧2000萬了,還要繳760萬的稅...為何努力一輩子拿6000萬買,"是靠政經環境,累積財富,是靠"合法劫掠"其他人的收入才能累積" ??? 別人辛苦賺的錢不是錢 ?? 最好課給它死??年薪工作200萬,辛苦40年...扣稅+省吃儉用,累積6000萬...是劫掠他人 ??若是6000萬買入.....8000萬賣出...賺2000萬了,課760萬的稅...那天經地義...但是實際上股票所得課一丁點稅,大家都吱吱叫...股票賺大錢小錢幾乎都不能課,房地合一稅這部分就可以這樣亂搞? 不邪乎 ?
failurestone wrote:請問如果甲於今年初購入800萬元的房屋,於年尾賣給乙810萬元,同時甲為自售,沒有仲介費,乙為答謝甲,另贈與甲現金100萬元,如果是這種情形,甲還需付多少稅額, 依實質課稅原則...房地合一稅為 910-800=110*45% (因為沒給資訊,相關可減除支成本費用不計)漏報部分可罰1倍...所以可能補稅 45萬,罰一倍45萬=再繳90萬...
一堆人自以為公平正義.......卻不敢向權貴不公反抗 或為少數人(包含富人)受的不公平出半點聲音。以前遺贈稅高達 50% (2004至2008之間,遺贈稅都在280億至300億之間),但新聞報導告訴我們真正富豪繳少的可憐,早就避掉了。現在遺贈稅為10% (2015遺贈稅收為327億) 。有些人覺得10%過低,但能真正收到稅才是硬道理。至於是否上調比例,(香港,新加坡,大陸....無遺贈稅) , 只要有競爭力又可以多稅收,那並無不可,也相信不久後政院會調。回到房地合一稅,做法是依賣出價減"取得成本"來扣稅目前強制買賣必須市價實價登錄,所以買賣取得的成本公開透明公平。但繼承則不能也無法,所以國稅局認定的繼承取得成本是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這就是不公平了------一堆人講543的風涼話,看了搖頭。 弱勢不公平固然要爭取,但當富人受壓榨我們也要抗議,這觀念才正確。繼承房地繳重稅很明顯是不公平的, 但短期不太可能改變。我想5~10年後,等一堆人碰到且痛了(要繼承且賣出才會遇到),到時就會有機會改正。
請問一下樓主我的房子是舊制 被家人贈與給我的目前拿來出租 未來我如果要賣房子 那我的成本就是當時的房屋評定以及土地公告現值 那我這樣賣出去的成本 會不會縮小很多? 那我繳的房屋交易所得稅不就很高? humi88 wrote:繼承/被贈與的房地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