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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房地產合一稅,非自用住宅稅率蠻高的

下手太輕,一轉手賺個400萬不用課稅,輕鬆賺,
一般上班族至少工作個10年才有400萬...
提不出成本的應該還是用舊制,
就算是用新製, 是以 3% 資成利得當基礎,
也就是持有6年, 每年增值3%去推, 2000萬*3%*6年=360萬,
政府直接進位成 400 萬,

假設, 你賣的"自用住宅"在實價登錄前買的,持有6年, 賣價3000萬
那政府的假設是你賺 540萬(3000萬*3%*6年), 扣掉400萬,
要繳的不就是14萬(140萬*10%), 和現行的制度不會差太多,

當然, 如果賣的"自用住宅"在實價登錄前買的,持有6年, 賣價1500萬,可能賺了500萬,
但因為沒有買價, 所以以新制來看, 政府認為你只賺270萬(1500萬*3%*6年)
根本連舊制的土增稅都不用, 這就是為什麼
"杜紫軍強調,房市交易約91%以下,都屬於2000萬以下,新制的對多數人並沒有影響"


mobile3803 wrote:
前提是賺不超過400...(恕刪)
不難懂, 我的認知和你一樣
只是我日期搞錯了,

B180w246 wrote:
"杜紫軍解釋,新制設...(恕刪)

phalex3 wrote:
https://tw...(恕刪)



這是下一波的起點

房價不跌了
簡單一句話,今年以前的都算奢侈稅範圍內,除非白目未滿2年就賣掉,明年開始照新的房地合一稅制走,真正爽的是今年就滿2年的所有者,諸法偕空,自由自在


奇怪勒,為什麼那麼多人在看那四百萬的門檻勒?

往辛辛苦苦買房自住的身上扒皮就是你們所謂的居住正義嗎?

不偷不搶不炒房,辛苦買間房住個十幾二十年,

為何要被課高額稅率?十趴還不滿意?
tzechiny wrote:
奇怪勒,為什麼那麼...(恕刪)


沒這稅, 你還是要併入所得稅去繳納, 不是就不用繳了, 有房地合一, 就分離課稅了, 所得稅也不用再繳,
而併入所得稅繳, 並不一定划算

我倒認為這稅, 對短線投資客也比奢侈稅好, 因為奢侈稅課稅基礎是買賣價15%, 而房地合一是有賺才課, 賠錢還能後抵

稅的問題底定後, 大家也能清楚知道自己要繳的稅, 事情也比較明朗, 各屬性的人先回家撥算盤精打細算一番再說
感謝C大提點,今年年底剛好有一間奢侈稅滿兩年要丟出來賣了房^_^
cobrawu wrote:
簡單一句話,今年以...(恕刪)
我比較納悶的是這段文字"政院版調整成採所得400萬以下免稅"
現在是賺400萬內都免費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台北以外的房價,準備往上衝了!
Biggest King wrote:
非自用住宅稅率蠻高...(恕刪)

小齊Jack wrote:
我比較納悶的是這段文字"政院版調整成採所得400萬以下免稅"
現在是賺400萬內都免費嗎?如果真是這樣,那台北以外的房價,準備往上衝了!


請看這個討論串的第67樓有詳細的說明。
要自住且滿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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