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簡單說你現在想爭取...(恕刪) 我本來要爭取退還押金違約金搬遷費一整天看完大家的回覆我想應該很難了上訴要針對那部分對我比較有利呢?約定的時間到了沒清空給我...他通知清空的時候已經轉租給別人了這算證據嗎?
凱西cat wrote:我本來要爭取退還押...(恕刪) 1.以你的供詞基本上"誰違約還很難講"....基本上房東另外再租給別人跟你無關因為你說他只有"口頭上"告知你說要讓你篩選房客,這沒證據可各說各話,而且他另租並沒侵害到你租的樓層,包含說做鐵門都是口說無憑,所以你輸面比較大2.就他東西沒依時間搬離,有證據說要何時搬離清空嗎?他又於何時清空了?這部份要證據對你才有利,沒有的話一樣...各說各話!!除非對方承認,(因為依照正常出租,房東本應把屬於合約上不該有的物品清空)3.關於4樓的部份,如果確時4樓也是你承租的部份,而他沒清空物品(同上)4.10月~1月,你到底付租金了嗎?不付的原因?(為何房東沒催?你又為何也沒催他清空?)3個月都沒因此部份有爭論?<---這是很大的疑點
如影隨行 wrote:1/1房東通知我他...(恕刪) 只有付押金沒付房租這是事實在庭上我並未反駁我沒有付房租 他也沒有催討過我1/1出現是我訝異他把一樓租給人家了跟當初說的不同也沒先告知所以我出現了想要當場講清楚房東到底想怎樣?當天也沒跟我要房租現在回想一下第一次講到房租的事是在法庭上當初簽約時是說我住進去時才給房租我沒住進去所以一直到上法庭都沒提過房租兩個字他在法庭上提還讓我嚇一跳明明知道不合理就是不知道該怎解釋...言拙...是不是死定了?!
如影隨行 wrote:1.以你的供詞基本...(恕刪) 那時候沒有趕著要搬家所以讓房東慢慢整理沒有去催他也沒有在合約上註明訂契約給押金是表示我一定租這個房子不會跑掉只要房屋如合約所訂交付給我原來這合約不是這個功用....
凱西cat wrote:那時候沒有趕著要搬...(恕刪) #容我說一句#我個人覺得這件事你跟房東都有責任....如果我猜的沒錯,你跟房東剛好都是相同心態....一直拖.都誤認為對方人真好!想要賺那3個月!!房東:我東西一直放,反正房客一直沒來住也一直沒催我..等我清完再一起跟他拿3個月的房租....房客:房東都沒催我繳房租,因該是我人沒住進去還不算數吧!真好我先把他那當不用錢的倉庫...結果你倆一個認為是不用錢的倉庫,一個認為我當倉庫還能收房租....直到1/1號他告知你一樓要租別人了!!!你不爽所以不想租了!他當下沒考慮麼多所以答應可退租還你押金!但你還要求其它費用,回去後他越想越不爽所以...說你悔約沒付10~1月的租金!!(搞不好其實你若要租他壓根沒想收這3個月的租金)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要是我..我會跟房東好好說!你東西沒清走這麼久,後來4樓又不給我用,後來又另租人沒讓我篩選.我一個女生會怕...不然給他一個月的租金,然後押金還你大家好來好去就算合解!你可以嚇他說要互告來告去.時間會拖很久,這期間你都不能再租人損失更多...不如雙方都理虧,各退一步!
凱西cat wrote:那時候沒有趕著要搬...(恕刪) 訂契約給押金是表示我一定租這個房子不會跑掉這點你說錯了哦...你說那叫訂金!!押金是萬一你退租時沒有恢復屋況原狀或是有損害到其它東西而不賠償的時後扣的!當然有的也是怕你沒付租金時的一個緩衝,所以通常是2個月押金,但押金一般來說並不能當成沒付房租時的租金(比如最後的2個月租期)有點像是保證金的意思!!所以你當時不該押10/1日起租!!
如影隨行 wrote:#容我說一句#我個...(恕刪) 他沒有不能租人合約還沒到全棟早就租出去了...根本沒想要把他當倉庫是12月初他說可以先搬些東西過去12月底前一定會依約交屋然我相信了為了要省錢我自己用小轎車搬過去又搬出來真的快哭了我沒有缺地方放東西浪費了時間油錢體力並沒有暫到便宜隨然我覺得是受騙了但我放了東西是事實願意付部分租金兩次調解他根本沒到房東完全沒有調解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