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jar wrote:
(之前PO的文章再貼一次)粗步大略估算 - 如有錯誤請指正
台北自用型(非)豪宅:
房屋依實價評定課稅調高2~3倍
=房價(調高2~3倍)*1.2%稅率
=房屋稅最高比原來多3倍
台北自用型豪宅(8000萬以上):
房價實價評定調高2~3倍+
豪宅稅依原本1.2%稅率調高1.2~3.2倍
= 房價(最高3倍)*3.2倍豪宅稅
=房屋稅最高比原來多9.6倍
台北(非)自用型豪宅(第4戶8000萬以上)
房價實價評定調高2~3倍+
豪宅稅依原本1.2%稅率調高1.2~3.2倍+
囤房稅最高3.6%(1.2%的3倍)
=3倍房價*3.2倍豪宅稅*3倍囤房稅
=房屋稅最高比原來多28.8倍
1.豪宅的房屋稅(持有稅),依量能課稅原則(自用型豪宅稅及囤房稅的課徵),似乎遠遠超過比例原則,有侵害人民財產權疑慮.
2.炒房的主要手段是在交屋前轉單,並非長期持有,且主力商品並非這些8000萬以上豪宅-打擊對象嚴重錯誤,且會造成炒房資金繼續流竄到非豪宅商品跟區域.
3.一般老百性的自住稅率即便還是維持1.2%,但實際上要繳稅金會比以往多很多,房屋持有成本墊高,往後交易時除非虧錢賣,不然房價反而升高.
4.銀行不良債權可以想見倍數成長,台灣經濟危怡!
(另外飯店那篇麻煩JOHNNY大在仔細看一次)
還有嗎?
1-4 就是神邏輯,反正成本就是會轉嫁,房價就是會繼續飆高就對了,那我也沒辦法解釋了.
侵害財產 - 可以釋憲,這個前面我貼的財政部專案會報中,公會有提釋憲建議
炒不炒房 - 就說是稅改了
房價反正就注定是飆高 - 跟稅改無關啦,不管稅不稅改,房價就是飆上去就對了
銀行不良債權 - 又跟稅改有關啦....這神邏輯!
宜華飯店那篇新聞都有,只有熟知飯店人員出來分享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