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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判無效 房仲業震撼彈


香港保濟丸 wrote:
+1...問題就是出...(恕刪)


房價很低 房仲大哥如何生存?

這應該只有說高專的仲介大哥而已

跟普專的仲介大哥沒關係
我認為判決有理:

假設..假設喔...買方在議價過程中對賣方罵了一句"國罵"問候老母親
賣方當然可以不爽決定不賣(即使買方出價已高於開給仲介的底價)
不賣屋又哪來的仲介費

霸王條款僅保障仲介 怕買賣雙方私下接觸成交
對侵犯賣方的最終決定權是不合理的

比較合理的做法是
仲介可預收賣方一筆委託費(可能在數千至一萬不等)
若簽約成交後這筆委託費再由仲介費用中抵扣
如此對賣方或仲介應該相對公平

潛出水面 wrote:
新聞來源:「霸王條款...(恕刪)


我猜賣方私下遇到願意開價更高的其他買家
想獲利更高所以爽約
否則實在沒有不交易的理由
如果真是如此
這對原辛苦推銷的仲介是不公平的
axxxxa wrote:
我覺得這樣對仲介很不...(恕刪)


賣方本來在還沒成交前都有決定權, 例如家裡出事房子不賣要改自住, 突然有新利多, 房價突然上漲, 台幣突然通貨膨脹崩盤..... 難道都要照價賣嗎?

這是給惡質仲介一個警惕, 做事不要太惡劣, 有時候做不成生意做朋友, 以後生意會更多.

在其他國家的房屋買賣, 熱門地點是這樣: 賣方開價後, 可能有十組人馬出來談加價, 賣方可以決定是否賣他, 絕對沒限制一定要賣方照開價條件賣出.

matias wrote:
怎麼沒人討論汽車業者更霸王呢?

賣出去的新車不管出多少問題,都不接受退貨或退錢,只願意保固期內幫你免費修理,難到消費者花在修車的時間跟精神都不值半毛錢嗎?



這兩個在台灣是一樣爛

在美國擬修改里程試賣車看看 , 直接吊牌順便送你去關
800小費???
我才打算給200
大佬打壞行情也不是這樣子吧

開個門叫你看一看
打打電話叫你買就要付6%手續費
而且房子還不是他的
所有的風險都轉嫁到別人身上
我看全世界也沒這麼好賺的吧

millionbonus wrote:
我是覺得有成交態度好,給個800元小費就差不多了

vincentcheng77 wrote:
雙北隨便一間屋就是一...(恕刪)
我 我 我不是仲介公司

我只是委託仲介幫我賣掉一間老公寓.........
realmeat wrote:
http://jir...(恕刪)


是高等法院喔,不是最高法院

103年高等法院上易字第96號

判決查詢連結

檢索方法如下圖


AX52 wrote:
我猜賣方私下遇到願意開價更高的其他買家
想獲利更高所以爽約
否則實在沒有不交易的理由
如果真是如此
這對原辛苦推銷的仲介是不公平的


你會把市價100元的股票掛80賣嗎?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我 我 我不...(恕刪)


那希望你不是那種聯手房仲隱瞞屋況的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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