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判決有理:假設..假設喔...買方在議價過程中對賣方罵了一句"國罵"問候老母親賣方當然可以不爽決定不賣(即使買方出價已高於開給仲介的底價)不賣屋又哪來的仲介費霸王條款僅保障仲介 怕買賣雙方私下接觸成交對侵犯賣方的最終決定權是不合理的比較合理的做法是仲介可預收賣方一筆委託費(可能在數千至一萬不等)若簽約成交後這筆委託費再由仲介費用中抵扣如此對賣方或仲介應該相對公平
axxxxa wrote:我覺得這樣對仲介很不...(恕刪) 賣方本來在還沒成交前都有決定權, 例如家裡出事房子不賣要改自住, 突然有新利多, 房價突然上漲, 台幣突然通貨膨脹崩盤..... 難道都要照價賣嗎?這是給惡質仲介一個警惕, 做事不要太惡劣, 有時候做不成生意做朋友, 以後生意會更多.在其他國家的房屋買賣, 熱門地點是這樣: 賣方開價後, 可能有十組人馬出來談加價, 賣方可以決定是否賣他, 絕對沒限制一定要賣方照開價條件賣出.
matias wrote:怎麼沒人討論汽車業者更霸王呢?賣出去的新車不管出多少問題,都不接受退貨或退錢,只願意保固期內幫你免費修理,難到消費者花在修車的時間跟精神都不值半毛錢嗎? 這兩個在台灣是一樣爛在美國擬修改里程試賣車看看 , 直接吊牌順便送你去關
800小費???我才打算給200大佬打壞行情也不是這樣子吧開個門叫你看一看打打電話叫你買就要付6%手續費而且房子還不是他的所有的風險都轉嫁到別人身上我看全世界也沒這麼好賺的吧millionbonus wrote:我是覺得有成交態度好,給個800元小費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