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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簽要約書(內有斡旋金5萬),反悔不賣,賣方須賠償嗎?


sunyearhuang wrote:
不,你沒了解斡旋金的效用。
當人介依買方設定的價錢談成,而買方後悔不買。這時候仲介就可以沒收斡旋金。
所謂無功不受祿,斡旋金就是作為仲介"奔走協調之費用"。
當然,若是交易順利,沒人毀約,仲介已另有"奔走協調之費用",當然不能收這筆錢。
這筆斡旋金通常不是轉定就是還給買方。
對仲介和賣方來說,賣方已和仲介談成交易條件,由於賣方反悔而無法履行交易。
對賣方也算有損失,所以也有仲介和賣方一起分這筆斡旋金的。



大大,我覺得您又錯了

如果沒談成,本來就不用給中介"奔走協調之費用"

如果談成了,中介費就是給中介的酬勞,何來斡旋金反而是"奔走協調之費用"呢!

所以斡旋金是買方提供的誠意金或保證金,當賣方同意買方的出價時,除了簽字確認外,另一個動作就是賣方收下此斡旋金或是轉到履保賬戶去了

tonypan66 wrote:
大大,我覺得您又錯了
果沒談成,本來就不用給中介"奔走協調之費用"
如果談成了,中介費就是給中介的酬勞,何來斡旋金反而是"奔走協調之費用"呢!
...(恕刪)

你漏看了一段重點喔:但買方後悔不買呢呢?(再看一次我的覆文)
沒碰過斡旋金被没收的例子嗎?

sunyearhuang wrote:
你漏看了一段重點喔:但買方後悔不買呢呢?(再看一次我的復文)
沒碰過斡旋金被沒收的例子嗎?



大大您提醒的很好

首先,後悔的畢竟是少數,我想簽收后不後悔完成交易的應該是超過一半,會後悔的人是不到一半的,我們再繼續分析

1.交易順利完成,斡旋金被賣家收去或者是進履保賬戶,中介收的酬勞是中介費,不是斡旋金----這是大部分的情形

2.簽收後有人反悔,如果斡旋金是現金,被賣家收下了,這就是違約金,賣家也不會再吐出來,中介會在跟買家收取中介費,具體細節要看他們的委託合約如何約定

所以大大,以大部分的情形而論,斡旋金就是買家向賣家展示他開價的誠意,或是保證,表示他不是隨便開價的,只要賣家同意這個價格,就可以進行下一步,如果反悔了,這筆斡旋金就等於不要了,所以這筆錢不論是被賣家還是中介沒收,我覺得都是叫做買家出價的誠意金或是保證金比較恰當,而不是請中介奔走的酬勞

這樣大大了解了嗎?
tonypan66 wrote:
所以大大,以大部分的情形而論,斡旋金就是買家向賣家展示他開價的誠意,或是保證,表示他不是隨便開價的,只要賣家同意這個價格,就可以進行下一步,如果反悔了,這筆斡旋金就等於不要了,所以這筆錢不論是被賣家還是中介沒收,我覺得都是叫做買家出價的誠意金或是保證金比較恰當,而不是請中介奔走的酬勞
這樣大大了解了嗎?...(恕刪)

仲介要没收總有個正當理由:我花時間和精力談成你(買方)的條件,現在你不買了,我拿奔走的酬勞不為過。
這樣不合理嗎?
當然,現在仲介為了怕夜長夢多,只要賣戶一點頭,多會立即斡旋金轉定或立刻小定來確立買賣程序起動。
(任何一方後悔都要付出代價)
"中介奔走的酬勞"不是我發明的,你對它有意見,我也沒什麼辯解。
給你參考一般的認知(因為斡旋契約是仲介發明的,所以也附上幾篇仲介的解釋)
http://zoomlaw.pixnet.net/blog/post/44011024-%E4%BD%95%E8%AC%82%E6%96%A1%E6%97%8B%E9%87%91----%E5%AF%A6%E7%BF%92%E5%BE%8B%E5%B8%AB%E9%83%AD%E5%87%8C%E8%B1%AA
(注意這段文字:而居間人辛勞代為協調、奔走,需收取服務費用,此即為斡旋金之本意。)

http://smalla032770.pixnet.net/blog/post/26062215-%E5%95%8F67%EF%BC%9A%E4%BB%B2%E4%BB%8B%E5%85%AC%E5%8F%B8%E7%82%BA%E4%BD%95%E6%9C%83%E6%94%B6%E5%8F%96%E6%96%A1%E6%97%8B%E9%87%91%EF%BC%9F

https://eserver.dgpa.gov.tw/ezone/knowledge/questiondetail.aspx?qid=673

http://www.earl-house.com.tw/index.php/necessary

http://www.23888758.com.tw/web/Z321/index.asp?module=Infor&job=Show&Nid=1060&Cid=46

http://www.yungching.com.tw/cf/CF120101.asp?Pkey=%7BD78488A7-FB42-40D2-BAD6-C6B6DA14DF6E%7D&CategoryID=%7B6E0F1BDE-79E5-4B0B-9A1D-CBBF07C924FB%7D
sunyearhuang wrote:
仲介要没收總有個正當...(恕刪)

但實務上不管結局如何,仲介根本不會因斡旋金而增加服務收入。

買方付了斡旋金給仲介,若斡旋不成則必須全額退還給買方,斡旋成了斡旋金即成訂金之一部份,必須交給賣方或存入履保戶,斡旋金已屬賣方所有,程序進行當中買方反悔不履約,所付價金都在賣方手裡,仲介哪來因斡旋而增加酬勞?

透過仲介買賣過好幾次房子,斡旋金都是屬於買方出價保證性質,從沒任何一次斡旋金變成仲介的酬勞,或許有其他特例只是還沒遇過而已。

sunyearhuang wrote:
仲介要沒收總有個正當理由:我花時間和精力談成你(買方)的條件,現在你不買了,我拿奔走的酬勞不為過。
這樣不合理嗎?
當然,現在仲介為了怕夜長夢多,只要賣戶一點頭,多會立即斡旋金轉定或立刻小定來確立買賣程序起動。
(任何一方後悔都要付出代價)



大大您又一錯再錯,拿極小部分的情形代替大部分的情形


1.簽字成交后未反悔的占80%吧,這時斡旋金就是轉定金,中介另外有中介費當酬勞---所以斡旋金不是奔走的酬勞

2.簽字后反悔的占兩成,這20%再細分

2.1賣家反悔,占10%,這10%再細分
2.1.1賣家未收到斡旋金,斡旋金進了履保(占3.3%),中介只能根據和賣家簽的協議,收取中介費---所以斡旋金不是買家支付給中介奔走的酬勞
2.1.2賣家未收到斡旋金,斡旋金還在中介那裡(占3.3%),中介要把斡旋金退還給買家,另外中介只能根據和賣家簽的協議,收取中介費---所以斡旋金不是買家支付給中介奔走的酬勞
2.1.3賣家收了現金形式的斡旋金(占5%),中介要只能根據賣家所簽字的協議,收取中介費---所以斡旋金不是買家支付給中介奔走的酬勞

2.2買家反悔,也是占10%,這10%再細分
2.2.1賣家未收到斡旋金,斡旋金進了履保(占3.3%),中介只能根據和買家簽的協議,收取中介費---所以斡旋金不是買家支付給中介奔走的酬勞
2.2.2賣家未收到斡旋金,斡旋金還在中介那裡(占3.3%),中介這個時候可以把斡旋金吞掉,當做中介費---只有這個時候勉強可以視為大大說的情況
2.2.3賣家收了現金形式的斡旋金(占3.3%),中介要只能根據買家所簽字的協議,收取中介費---所以斡旋金不是買家支付給中介奔走的酬勞


由以上分析可知,只有2.2.2的情形,大概占3.3%的幾率,大大卻把它當成普遍的狀況並稱呼之

tonypan66 wrote:
由以上分析可知,只有2.2.2的情形,大概占3.3%的幾率,大大卻把它當成普遍的狀況並稱呼之
...(恕刪)

我有把它"當成普遍的狀況並稱呼之"嗎?(請指出那一處我是這樣說的)
給你那麼多有關斡旋金的解釋,全部都說:
居間人辛勞代為協調、奔走,需收取服務費用,此即為斡旋金之本意

「斡旋金」依一般民間交易習慣,意思為「請求中間人代為奔走協調所出之金額」
如果你要說大部份的解釋都錯,唯獨你是對的,那也只能由你了。
還是謝謝你的指教。

tonypan66 wrote:
大大您又一錯再錯,拿...(恕刪)


屋主如果遇到買方反悔
沒收定金(斡旋轉定)
然後跟仲介一人一半

另外,違約時只看誰違約,是屋主沒收或是賠給買家
跟在手裡、仲介那裡、戶頭裡沒有關係

假設買方違約,屋主沒收定金
就是沒收全部定金
在由委託仲介銷售的合約,看沒收的定金如何分配,通常是一人一半
才說得大很有良心馬上就破哏

各位注意喔

買方違約的話(斡旋金賣方需與仲介一人一半)

賣方違約的話(仲介怎麼不跟賣方一人一半賠給買方?)

甚至搞不好還跟買方再跟賣方拿(斡旋金再一人一半)


難怪隔壁樓可以蓋這麼高

話說仲介還是很辛苦的啦!!

只是不曉得仲介的責任到底在哪邊吼???

yellow406 wrote:
家中親戚要賣土地,仲...(恕刪)

把你跟仲介寫的合約拿出來檢視,
担心仲介會跟你們要10萬跟6%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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