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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孫大千建議持有戶數超過家庭成員人數才算囤房

ephone1050 wrote:
那小三生的也算嗎 ? 要附DNA嗎 ? 要辦認領嗎 ?


一般人名下房屋逾一戶,但有些是供子女或父母等直系血親居住,不是為了囤房,一旦以戶數計算,恐遭誤傷。

立委孫大千則建議,持有戶數超過家庭成員人數才算囤房,以避免衝擊過大。
...(恕刪)


大叔得多生幾個咯
努力一輩子的中產就被這些鳥政策給東扣西扣的,政府效能先提升再說吧,搞個二代健保後再來個打房,有那一項不是對百姓剝多層皮的,先探討繳的綜所稅到底花那去了比較切中要點吧。

叫好不就是打拼尚未成功眼紅,反對的不就是想為子孫留下基礎,說來說去只是立場不一樣而已,根本沒啥公平可言,那天打拼成功或由富入窮時鐵定又是不同說詞了。

再搞下去,依我看直接打屯財產好了,每個人超過多少財產總額就充工比較快啦,這樣爽了吧。不過這樣跟我們對立多年的某制度又有啥不一樣呢?
看到這邊我只想說
當版上這些訂出一些打房政策跟建議的人 有朝一日如果當你有能力及機會成為既的利益者時
請不要後悔當初訂出這些限制

李嘉誠說過一句話
乞丐不一定妒忌百萬富翁,但肯定妒忌收入更高的乞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沒有更高的眼界,你永遠停留在現在的高度。

忌妒只會使心胸更為狹窄 當一個社會的人民越來越容易忌妒 就是社會倒退的開始
我也覺得所有政策受害的都是中產階級

對於一些富人 炒房客 會有影響才怪

不能只看戶數,還要看坪數與單位價值。有錢人一戶就破百坪,每坪好幾百萬。
婚前一個人住套房,因為結婚貸款買下隔壁大樓的舊兩房,原本套房就當儲藏室。之後小孩長大東西變多後不夠放,礙於工作地點之便利又再買間舊套房大樓的樓下當書房兼工作室。一共三戶!!但是兩房室內坪數12坪、套房每間室內4坪,加起來一共約20坪,沒很大吧!可以併戶嗎?萬一以後換屋要賣怎麼辦?錢賺不多頭期款也不足就是沒辦法再貸款了啊!何況把舊兩房跟套房賣了再背貸款也買不起大3房或4房,(偏遠地區除外),所以只能買第三戶套房來擴充(累計電價的部分可以省不少錢但分攤公電又會補回來,管理費按坪數沒差)。合理嗎?新稅制萬一按戶顆重稅就慘了~

ephone1050 wrote:
那小三生的也算嗎 ?...(恕刪)
一大堆的例外,那還要不要辦事!

高承載一開始說四人以上,後來說現在都是小家庭改三人以上。

結果咧…國道高承載…有效果嗎???

別鬧了,把事情認真的看待,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別在那邊開一堆後門條款

結果又是做白工!
爆音、無影像…HDMI
國家財團化的趨勢~目前是世界各國政客與建商的自肥專案吧~都更是利用大眾國土資源創造個人利益~如把各縣市國土綠化國宅化年輕人在地化有社會正義~但城鄉差距與貧富落差將是永遠解決不了的問題~人性根源!

ephone1050 wrote:
那小三生的也算嗎 ?...(恕刪)

本來就應該以家庭成員計算, 不然就會造成結婚,生小孩反而要被罰囤房稅, 這不是很奇怪嗎?
那豈不是會造成假離婚, 假脫離親屬關係的社會一些怪象
一戶大小可以相差幾十倍

還是照人算,每人8、10坪也好,15、20坪也罷~

就訂出一個免稅額,超過的部分按照房屋市價加重課稅

想要一個人住40坪享受大空間,就請不要住台北,請到台東來

人可以沒有股票,但不應該沒地方住,所以別拿什麼"囤股"來對比

住房是民生必需,不應該是投資工具




其他像工廠、辦公空間等請另訂法規規範
居住要正義
所以要積極抓炒房
但不是處罰辛苦人辛苦買房犧牲自己的時間
跟物慾
結果被處罰
怎麼不直接來抓真正投機炒紅單的人
住不起,請去住台東
這種心態
那裡都住不起
原來台灣比共產黨還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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