凖 wrote:
我現在有兩種選擇,第一種,520成交,然後付2趴服務費
第二種是買方仲介去交涉,他說屋主願意退到510,但是要賣方仲介少抽一趴
那賣方仲介也答應了,但是買方仲介說他們那邊退了一趴,要從我這邊加一趴回來
當然是選擇對你有利的第二種。
先說,買方2%+賣方4%只是"習慣這樣收",
法律沒有說一定要怎麼收,
法律規定仲介只要買賣雙方的服務費加起來沒超過6%竟是合法。
至於仲介有沒有可能是2面手法,
答案是有可能,但也可能不是,
不過就算仲介超收服務費,說真的也不關你的事,
被罰的的也是仲介,跟你也無關,
被抓到也不會影響你們的買賣。
所以說,
你管他是520+2%,還是510+3%,還是300+200%,
不管怎麼算,
重點在於你一共花了多少錢買這房子。
越少越好,對吧。
如果你覺得如果仲介超收服務費(買賣超過6%),你會不爽,
那你可以在和屋主簽定買賣契約後,問屋主,仲介跟他收多少服務,
如果超過6%,再告他們就好,說不定可以因此多的服務費收回來,
(好像是可以回收他們多收的2倍,賺到了。)
又不會影響到這房子的成交。
zzcv880933 wrote:
台灣的仲介制度差就差在買方賣方都是同一個仲介~
所以有機會可以玩雙面手法~
看看國外的制度吧~
是買方賣方自己請自己的仲介~然後讓仲介自己去鬥法~
買賣方只需要等回報~
我一直都不懂這種國外制度到底是怎麼回事,
假設一間房子,屋主要賣1000萬,買方出價800萬,
然後呢? 下一步呢? 仲介到底要做甚麼?
賣方仲介(以下簡稱賣仲)雖然站在屋主的立場,
但是他並不能幫屋主決定價格,
最低多少錢肯賣的決定者還是屋主。
買方仲介(以下簡稱買仲),也是一樣的狀況,
最高願意出到多少錢的決定者也是買方。
那買仲賣仲你說他們要怎麼鬥?
買仲當然希望價格越低越好,
賣仲當然希望價格越高越好,
買仲說800萬是合理價,賣仲說1000萬是合理價,
然後呢?
兩邊撐住價格,打死也不會成交,
不會成交,仲介就收不到服務費,就做白工。
---------以下是我的猜測----------
所以國外制度是:
買方出價後,買賣雙方仲介約出來喝咖啡,聊聊天,交換資料,
隔天...
買仲去找買方,跟買方說...你出的價格賣方說不賣,你可不可以出高一點?
賣仲去找屋主,跟屋主說...你的底價買方說太高,你可不可以賣低一點?
然後,買賣雙方仲介約出來喝咖啡,聊聊天,交換資料...重複以上,
直到雙方價格一致,恭喜成交。
THE666 wrote:
當然是選擇對你有利的第二種。
先說,買方2%+賣方4%只是"習慣這樣收",
法律沒有說一定要怎麼收,
法律規定仲介只要買賣雙方的服務費加起來沒超過6%竟是合法。
錯誤
服務費收超過6%就是違法
但就算沒有超過6%,仲介也只能收取事前協議好的服務費
如果收取服務費以外的金錢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THE666 wrote:
至於仲介有沒有可能是2面手法,
答案是有可能,但也可能不是,
不過就算仲介超收服務費,說真的也不關你的事,
被罰的的也是仲介,跟你也無關,
被抓到也不會影響你們的買賣。
答案就是有可能,其它都是廢話
仲介違法騙取差價應返還不當得利,與受害者有關
THE666 wrote:
如果你覺得如果仲介超收服務費(買賣超過6%),你會不爽,
那你可以在和屋主簽定買賣契約後,問屋主,仲介跟他收多少服務,
如果超過6%,再告他們就好,說不定可以因此多的服務費收回來,
(好像是可以回收他們多收的2倍,賺到了。)
又不會影響到這房子的成交。
那麼如果錢就這麼被拐走了呢?
不虧是受過5年房仲專業訓練的男人,想法另類
你會不爽騙子你詐欺你錢財而固意讓其騙取家產
然後再告他們就好,說不定可以因此賺到高額賠償費???
還是奉勸仲介們歹路不可行,違法的事不要做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