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如果有朋友請我幫我不太願意幫的忙,我也會非常為難,不知道該怎麼辦,最後可能就勉為其難被凹一次這樣。等我長大後,我了解到大部分這種類型的朋友你不幫他,或者是到時出了岔子,翻臉可是比誰都快。關於這一點我覺得真的該好好學一下美國人,對自己不舒服或是不喜歡的要求勇於說不。而且就如同一位板友說的,賣價掛高,一個人這樣做可能大家會知道他沒有想賣,可是如果一堆人這樣子做,說不定真成了炒房價的元凶也說不定。誠摯告訴你,真的不願意的話,就拒絕吧,你沒有幫忙他的義務。
operatorm wrote:最近有朋友的朋友借房仲湊物件及業績,不小心簽了委任,房子快被不肖房仲賣掉,於是不小心賠了4%違約金。一切都是好心幫忙,真不小心賠了4%違約金。果真是『賠達人』阿 真可怕隨便1000萬的房子就要賠40萬了耶更何況底價還特別拉的比行情高很多真的是賠到欲哭無淚
板主說只給名字身分證字號地址,其他都不用,也沒有簽約。所以是不會有各位說的那些問題,唯一的問題就是仲介會去偽造文書。要拿到任何人的名字身份證字號地址其實是很容易的,拿到這些就可以害你,那未免也太容易了。不過總歸就是沒必要幫助人家做偽造文書的事,沒必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沒必要讓自己心神不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