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shit wrote:
透過仲介絕對比你想像中的好處多到爆,舉例:有買方出2780萬,屋主含服務費的底價也才2400萬,我第一時間請他下斡下2000萬,先去殺屋主再來考慮要不要加到2400萬,能殺一百是一百,最差就是2400萬來結案,想作長期經營客戶的仲介絕不會幹那種成交2780萬蠢事!至少我們身邊的同事都是如此,所以你真的覺得仲介不是好東西,在服務業坑殺客戶一次,就沒第二次機會!
你說的對,但你的對象應該不是普通老百姓吧!!
你的對象是投資客,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你交易,所以放長線釣大魚,這我也知道
一個普通百姓,一生是有幾次換屋??電視上的那些名砲嘴,也不過說是3次,結婚買一次
生小孩或小孩大了,換一次,老了退休,再換一次,我們抓中間值2次,時間跨度15年好了
那時你還幹不幹這行先不說,15年後叫我記得你,這我沒辦法
所以我是不是又得找個人來個"第一次"
那我可不可這樣理解你說的話
如果我是有錢人,還有機會交易,就做個好交易
如果不幸我是死老百姓,就一次交易而已,那就狠狠的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