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timwu wrote:
每次都說剛收到委託,...(恕刪)
最近一些不是很好的案子,連室內照片都不準備了,
只拍方圓500公尺內的有名建物來吸引買客上門,
有人會因為地點就去看屋的嗎 ? 我個人是不會
因為油錢也是錢。
THE666 wrote:
我上面有說,斡旋時,除了房子交易金額的部分,是可以附帶條件的,
斡旋單上面就可以寫"屋主要負責移變電箱" "屋主要負責漏水修繕" "屋主要負責人孔蓋調整"
如果屋主答應做到,屋主在斡旋單上簽名,斡旋金才會轉成訂金給屋主,
如果屋主不答應,斡旋失敗結束,斡旋金直接退給買方。(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