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住戶轉約部分,大陸工程跟地主合建都會加上這一條,因為興建過程中有信託,以及若轉約過多也造成建商的困擾。相信這些問題應該都有人回答過你了(不懂不會問嗎?萬一自己的權益,你不在意嗎?)問網友沒用的,解鈴還需繫鈴人問實施者吧!說真的很難猜出你發這篇的動機,請問當初您有找其他建商進來讓大家挑選嗎?聽說 那個都更受害連盟的會長當初就是找其他建商來讓住戶挑選,後來沒選他的建商後。從此就反都更了。
紀 wrote:關於禁止住戶轉約部分...(恕刪) 你講得是禁止住戶轉約但信託有限制開發商轉約嗎?況且是先有合建合約 才有信託行為亦即合約是信託行為上層信託後開發商權益可以任意轉讓給其他建商嗎?如果不行 永慶只要簽約超過一半 但在交付信託前 把全部合約盤給其他建商信託任何規定都無法拘束永慶轉約行為
紀 wrote:. 說真的很難猜出你發這篇的動機,請問當初您有找其他建商進來讓大家挑選嗎?聽說 那個都更受害連盟的會長當初就是找其他建商來讓住戶挑選,後來沒選他的建商後。從此就反都更 了。 ..(恕刪) 我是住戶之一 只是看不慣永慶所作所為動機純粹只是提供鄰居更多資訊反對開發商的住戶 不是一定都跟分不到一杯羹有關
YOGI wrote:這就是民辦都更政府角色 最為人詬病的地方-消極永慶每次都說市府負監督之責實際只是消極管理者 真是令人無言以對阿,你要政府積極介入除了你們自己就要「積極求助」之外,還要有法律讓政府有權力可以介入才可以,你們不積極求助,政府怎麼會知道你們有困難?公務員可沒有超能力,想要政府沒人要求就積極介入,我看你自己也不會做這種雞婆吃力不討好的事吧,整串討論串看完還是不知道市政府是哪裡還在睡,看到樓主只憑自己主觀意見就說合約無效真的令人無言阿,今天樓主如果希望有人挺你,就先別把一直用「自己的主觀意見」來套在別人或事情上吧,不管是要批評市政府、仲介公司、建商還是合約內容,先把事實拿出來,用符合邏輯的方式讓自己的說法站得住腳,這樣別人才挺得下去,才能替你想出有用的建議。
aquaaqua wrote:,. 看到樓主只憑自己主觀意見就說合約無效真的令人無言阿, ..(恕刪) 這當然是我個人法律見解 所以我才提醒鄰居 如果反對永慶延長委任馬上要去市政府表示反對 否則會被認定贊成永慶延長委任因為永慶目前只完成 簽約戶同意延長委任的行為對於未簽約戶 只有完成告知的程序 如果未簽約戶沒表反對 將被視為同意延長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