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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釋憲案經大法官不受理!!!

sean1972 wrote:
不受理就是不受理

哪來違不違憲問題? 大法官寫的那麼清楚還需要解釋啊?

意思就是我不受理是因為你(立委)本身就已經在修法中.隱含你(立委)的認知就是有違憲

等到修法不過再送件 屆時我(大法官)再來審理是否違憲問題

這很難理解嗎 都更法就是一個有違憲爭議的法案...(恕刪)


人客啊,這篇就是標準的打臉文,根本前後自相矛盾嘛,難道你是在學最喜歡左手打右手的周伯通嗎?

你又說大法官不受理哪來違不違憲問題,又說立委的認知就是有違憲
到底是聽大法官的還是聽立委的還是聽18分大學生的??到底是沒有違憲的問題還是有違憲的問題?反正都是你一張嘴在說嘛
既然大法官不受理也沒說他違憲,那你還說都市更新條例有違憲爭議是依照甚麼邏輯?難道又是依照修正後的懶人包條例?
還立法別繳稅幹麻?!
中國歷代末年橫徵暴歛,哪一個傢伙去修法?
乾脆都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直接順天應命,改朝換代!
還要上泰山找虛擬卡通人物背書!
lelotw wrote:
叫你提修法建議不提,...乾脆立個法,大家別繳稅算了!皆大歡喜嘛!(恕刪)

lelotw wrote:
大法官沒這麼講吧!大...(恕刪)


說的太好了

現在就是有一堆耍爛的人在搬弄是非!
lelotw wrote:
叫你提修法建議不提,根本沒有能力解決問題,還討論個屁?

現在的修法方向,王家還是要拆,也就是說那些學者專家也不認為都更法違憲,你們卻滿嘴講違憲,只不過想廢掉都更法而已,至於市容老舊、居住環境不佳這類問題,那就是別人家的事了!

乾脆立個法,大家別繳稅算了!皆大歡喜嘛!(恕刪)


你什麼時候要我提修法建議了?
別亂說話
提出來還不是各說各話?有必要嗎?
還有這個討論串我只針對大法官不受理的原因
提出見解,
這個討論串我我從來沒說都更法是否有無違憲問題
都更法違不違憲那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
請勿自己延伸

反正你們這群人,寫出來的東西執念太深,從
別版鬼打牆到這版,也沒什麼好說的。

內政部提出的修法版本我認為還可以,你真的
有不滿,可以寫信去建議。

Carter0625 wrote:
胡扯~~...(恕刪)


你的胡扯我認為真的很胡扯

sean1972 wrote:
你的胡扯我認為真的很...(恕刪)


或許他真的讓你認為是在胡扯

可是閣下卻讓更多人見識到甚麼才是胡扯的真諦
cazando wrote:
你自己都滿口胡言亂語...(恕刪)


也就是你認為大法官不受理就是實質釋憲???

真有你的!


在別版看到你的發言,充滿挑釁,沒有理性,
說真的就不想理你了,或許把整個版搞爛沒人參與討論才是你的目的?大陸網路公關公司 好像有類似做法。

也好,與其跟你在這浪費時間,還不如老話一句
你的發言本人一概無視!
哈...看到這串討論串真的是很多人胡扯....

大法官退回釋憲竟被有些人還是依然宣稱違憲?

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沒有違憲

去申請你認為的違憲疑慮---->大法官判定違憲後才是違憲!!!



現在說的有疑慮...不代表真的疑慮,因為你不是大法官!!!

你有疑慮不代表別人有疑慮...

現在通過的法律就該被執行

就算被判違憲也不溯及既往




saaaad wrote:
哈...看到這串討論...
.
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沒有違憲
.
(恕刪)


這句有問題的, 囧rz.

從前面吵到後面.
還好我沒錢投資房地產, 也沒有在吋土吋金的台北有房..
這些有的沒的都沒有.
只能靜靜的看 這些年,那些事.

還有呀, 現在還在寄望大法官能做出什麼, 實在是想太多.
司法院的大法官解釋第445號:
"依合憲推定原則,釋憲者在解釋憲法時,對國會制定之法律,在有明確之依據足以宣告其違憲無效之前,應為合憲之解釋"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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