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_raynor wrote:
恩這觀點值得討論喔~...(恕刪)
我贊成
如果房產交易所得可以全數繳給政府
那損失當然也要認列扣稅,沒有年限
這樣大家買了房子以後不必一直煩惱會不會漲價或跌價 (房子應該是用來住的)
或者現在到底是高點還低點
反正是漲了也要繳出去 (也不能全繳,要扣除持有期間物價通膨,房價自然上漲的部份)
就算跌價也知道賣出後可以認列交易損失 (也要換算通膨後真正的損失)
這聽起來是很極端的作法
但如果房價無止盡繼續飆漲,而且有往南下發展的跡象
這種做法可以防止房地產被當成金融商品炒作
回歸居住的價值
不過,當然也是幻想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