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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仲介費用的問題 請板上高手解答 謝謝(我的出價高於成交價 多出來的出價變成仲介費 這樣合理嗎)

yungjia wrote:
簽約金?(成交價一成...(恕刪)


成交價就是1070

所以這個仲介很爛吧

這一間住商 是在新埔站靠近油庫口的八十五度C那一間

請看一下你的要約書上 有沒有『賣方簽名』的欄位

要約書不光是買方跟仲介間的要約而已

既然前屋主沒看到沒簽收沒成交那個金額

也就沒有1090萬+1%這件事情了




你說前屋主根本沒有看到要約書

這是仲介很常用的手法沒錯

但如果不這樣做 你可能也買不到這間房子

讓前屋主看到你出價1090萬

他可能就變成要實拿1090萬




買方 跟 賣方 都一樣 希望仲介拿越少越好

是嗎?

w220789 wrote:
請看一下你的要約書上...(恕刪)


我相信我的案例

換成另外一位買屋者

仲介這樣做 這一位也會質疑

------------------------------------


所有的程序

依照書面資料

依照法律程序走 我相信我站得住腳

仲介操作的空間 也應該接受法律的檢驗

板上有熟悉的律師資料

請PM給我

謝謝

感謝板上高手的解答

是非已經很清楚

如果您認為仲介這樣是對的

請就繼續讓仲介這樣做吧

下一個被當作白老鼠的對象

請多注意仲介的手法



w220789 wrote:
請看一下你的要約書上...(恕刪)


常用手法?

意思是給屋主看另外一份『假的要約書』?? (偽造文書?)

手法粗糙不可取!!

不說實話 不老實 被告活該!!

TCR8807 wrote:
成交價就是1070所...(恕刪)


喔喔!

原來是住商不動產板橋文化加盟店!

住址是文化路一段128號的

吉泰興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踹網路共啦! 該公司的出來面對吧!


TCR8807 wrote:
成交價就是1070所...(恕刪)


這個仲介也不是很爛,這個仲介是不會算

因為如果不拉到這個價,你是絕對不會成交的

要買賣成立

仲介本就是要拿到一定的利潤,因為他不是做心酸的嘛

所以要成交的價位,就是賣方要拿1070,仲介要拿30萬,總價就是1100

只是差別在這個合約金額如何顯示的問題而已

如果他一開始,就在賣方的委托書上,或是變更委托書上註明,1090萬成交

賣方需付20萬服費(寫了%又受制於合約金額,就會產生零頭)

這樣不止可以達到買方實拿1070

合約價為1090,買方需付1100的目的

也沒有後續讓人觀感不好的問題(雖然實質意義是相同的)


stephen02 wrote:
這個仲介也不是很爛,...(恕刪)


賣方那邊 仲介是收十萬



本案呈現的結果如同PO所述

我PO文是把這樣的手法

給網上要購屋的大家參考


謝謝板上高手的幫忙



yungjia wrote:
喔喔! 原來是住商不...(恕刪)



我不是投資客

一般人一輩子買房 賣房 應該也不過幾次

真的要慎選仲介啊

stephen02 wrote:
這個仲介也不是很爛,...(恕刪)


當然在三方均衡的前提下~是買方給1100(包含仲介費)

不過是不是買家沒付到1100就不會成交~這可不一定喔

假如買家不管當初基於何原因~邀約就是堅持1070萬+1%服務費

賣方也堅持就是只給十萬仲介費

就看仲介願不願意為了成交少賺二十萬了~仲介願意加減賺的話~還是會成交的~
除非賭一口氣,不然也只好含恨接受了~

我所聽過的例子中~是有這種仲介含淚成交的




stephen02 wrote:
這個仲介也不是很爛,...(恕刪)


仲介不是只拿三十萬喔
三十萬是買方的

加上賣方的十萬
總共四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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