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win1126 wrote:
已經超收4%了已經違反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是有仲介公司跟你這樣算~~~真的是算你賺到~~~~代書流程走完~~~你可以拿服務費
這超過4%我怎會不知? 前面早就講過了, 但人利自當頭總會存著那一分僥倖, 以為到最後也不會有人發現, 搞點小利殺頭事大有人在

不過很抱歉, 我不會建議親戚去賺這種流污之輩的錢, 那不是跟他們一樣了嗎?

道格吐司 wrote:
通常一般仲介跟賣方都...(恕刪)
rain12329 wrote:
通常都是這樣沒錯
但賣方只要堅定自己要的價格,大多數仲介在差一點的情況下都會折扣仲介費來成交,
綠色的那家 比較有制度價格比較硬,黃色紅色的那幾家加盟店多折扣彈
簡單日子 wrote: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
...(恕刪)
道格吐司 wrote:
其實我講的方向跟數學...(恕刪)